第287章 一剑霜寒十四州

所以,尽管自从解决陆氏凶宅案件那天起,他就一直很馋顾旭写的诗,但他一直都在竭尽全力地抵制诱惑,扞卫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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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今天,楚凤歌终于克制不住了。

因为比起只有第三境修为的顾旭,第五境的赵嫣显然更是迫在眉睫的威胁。

楚凤歌依旧清楚记得,年少时他触碰“天衍石”,测得三品异象“十里春风”,整座驱魔司为之震惊的场景。

洛司首也因此把他领到身边,亲自培养。

所有人都把他视作驱魔司未来的顶梁柱,甚至觉得他今后有望成为大齐王朝新一代的圣人强者。

他在洛京城一时风头无两,连走起路来都是大摇大摆的。

然而,楚凤歌还没享受够这种万众瞩目的生活,赵嫣便出现了。

这个来自幽州、喜欢穿一身耀眼红衣的少女,竟然也拥有着三品资质“丹凤朝阳”!

而且她做事的风格,比楚凤歌还要嚣张——一人一枪,从城南杀到城北,立志要战遍举国天骄,只为磨砺自己的枪法。

多年以来,楚凤歌都对此耿耿于怀,觉得赵嫣抢了自己的风头。

他觉得,如果没有赵嫣,那么洛京城的掌声、喝彩声,还有别人羡慕、敬畏、崇拜的眼神,都将属于他自己。

而赵嫣单枪匹马来到驱魔司挑衅的行为,也成功激起了楚凤歌的好胜心。

他发誓要不遗余力地击败她,挫一挫她的嚣张气焰,让她知道自己才是真正的大齐第一天骄。

首先,在气势上就绝对不能输。

而在这世间,又有什么东西,能够比“惊鸿笔”主人写的诗更涨气势?

“那好吧,”顾旭沉吟片刻,点了点头,“还请帮我拿张纸来。”

他本来不想答应的,奈何楚凤歌今天表现得出乎意料地大方,竟然愿意帮他还房贷。

听到他的话,楚凤歌立即掏出一张雪浪笺,递到他的面前。

或许是因为他曾经在陆氏凶宅中充当顾旭曾经保镖,又或许是因为顾旭曾经在“温故壶”幻境的试炼中扮演了他的上司。

虽然楚凤歌目前的官职比顾旭高了一品,但当顾旭用这种吩咐的口吻跟他说话时,他并不感到奇怪,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习以为常了。

“一定要霸气,要威风,”楚凤歌搓了搓手,在顾旭旁边满怀期待地说道,“一定要让赵嫣那家伙深刻认识到,我楚凤歌是不好惹的!”

顾旭想了想,然后提笔蘸墨,在纸上迅速写下了一首诗。

他的字迹流畅自如,似龙蛇竞走、鸾翔凤翥。

楚凤歌愣愣地站在旁边。

看到顾旭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写出一首诗来,想到自己那群下属们折腾几天几夜都毫无结果,他不禁暗暗在心头骂了一句:真是一群废物!

待顾旭停笔后,楚凤歌接过这张雪浪笺,把写在上面的诗反反复复地默读了好几遍,越读越兴奋,似乎整个人的情绪都燃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下属们以前写的作品,都统统可以丢进垃圾堆里——跟这首诗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已经开始忍不住想象,当赵嫣听到这首诗的时候,脸上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不过,楚凤歌此时虽然心潮澎湃,但他依旧板着脸,努力控制脸上的表情,不想在顾旭面前表现得太过激动。

毕竟对他来说,放下尊严请求顾旭帮忙写诗,已经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情。

承认对手的优秀?

开口夸奖对手的诗写得好?

不可能的!

这简直就是在为难他楚凤歌!

于是,当楚凤歌把这首诗牢牢记在脑子里、能够倒背如流之后,他便大步离开了藏书阁,一刻也不想在顾旭旁边多待。

…………

片刻之后,赵嫣终于在驱魔司衙门外看到了楚凤歌的身影——

这位驱魔司的郎中大人头戴乌纱帽,身穿七曜服,足踏青缎粉底朝靴,面如敷粉,唇若施脂,看上去比女子还要美艳几分。

出场时,他背负双手,仰望青天,根本不用正眼看人,显得格外傲慢不羁。

只听见他用洪亮的声音吟诵道:

“贵逼人来不自由,龙骧凤翥势难收。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1)

说到这里,他挥了挥手,对着天空轻喝一声:

“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