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了一眼,这字,也是丑的不行。

不得不说,作为信息时代,已经用习惯了电子设备的现代人。

提笔忘字是最大的问题,而字丑,也成为了第二个标志性产物。

不过好在,徐谨言直接从脑子里抄书,到还不至于提笔忘字。

“在写什么呢?让我看看?”

吴爱华看到跟自己一样趴在办公桌上写字的徐谨言,好奇的问了一句。

“别,字太丑,见不的人。”

看着还不如小学生的字,跟狗爬的一样。

徐谨言还真不好意思拿出来给人看。赶紧把稿纸翻了过来。

“害,这有什么,我的字也不好看。”

吴爱华同志把自己写的散文,摆到了徐谨言面前。

“来,咱俩换换,你看看我写的行不。你的也让我看看。”

吴爱华直接从徐谨言胳膊底下,把他刚写了一页的稿子,抽了出去。

这。。。。。。这京城大妞都这么不讲理的吗?

徐谨言一脸郁闷。

“那个夏天我还差一点谈情说爱,我遇到了一位赏心悦目的女孩,她黝黑的脸蛋至今还在我眼前闪闪发光。我见到她时,她卷起裤管坐在河边的青草上,摆弄着一根竹竿在照看一群肥硕的鸭子。。。。。。”

“是本爱情小说啊?后面呢?怎么没有了?”

吴爱华翻过第一页稿纸后,发现后面没有了。

抬起头看向徐谨言。

“我还没来得及写呢。。。”

徐谨言撇了撇嘴,什么爱情小说啊,这吴爱华同志,也太不靠谱了吧。

“那你赶快写,你这个开头,还是很有意思的。

小主,

后面那个姑娘,有没有一起谈恋爱啊?

赶紧写,我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