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发力下半年经济 “两新”“两重”成重头戏
近期,广东、四川、江西、吉林、山东等多地密集召开会议,分析上半年经济形势,安排下半年经济工作。从地方部署来看,“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成为下半年重中之重,多地强调要完善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抢抓施工黄金期,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时,在新兴产业领域持续发力,开辟经济新增长点。
31个省份经济“半年报”日前均已出炉,上半年,江苏、山东、浙江等地经济增速超过年度预期,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持续发挥。随着上半年成绩单发布,近期多个省份陆续召开会议,谋划下半年重点任务。
中央政治局在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时强调,“要以提振消费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要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相关部门已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从各地部署来看,完善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挖掘消费潜力、创造消费新增长点,成为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
四川提出,要以“两新”政策落地为牵引推动消费持续回暖,引导头部电商、商超、物流企业更大力度让利促销。河南将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三大工程,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江西提出全面提振大宗消费,抢抓暑期、中秋、国庆等重要时点,拉动文旅消费,进一步创新消费场景、刺激消费需求。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袁海霞表示,需进一步推动政策协同发力,稳定微观主体的信心和预期。后续来看,中央和地方仍需进一步加大对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支持力度,提振消费者信心。
加快“两重”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也是地方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发力点。从今年开始,我国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透露,今年前两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已下达,正在抓紧推动资金尽快到位、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江西表示,要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两重”项目谋划储备,抢抓下半年施工黄金期,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资金支付量。河南提出,将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确定支持的“两重”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达效,下半年将开展“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争取在库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分别达到70%以上、40%以上、50%以上。
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7%、7.8%,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在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下半年地方也着力增强创新引领,加快开辟经济新增长点。
例如,四川力争在人工智能、绿氢、商业航天、核医疗、低空经济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将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创新应用先导区,加快建设“成渝氢走廊”,推进西部商业航天港建设。山东将对已经取得研发突破、具备生产能力、正处市场推广期的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实施“三首”保险补偿。
“从高质量发展态势看,各地正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未来产业有序布局,新动能正在加速成长壮大,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也在扎实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近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
稳增长政策发力的同时,重点领域改革也将持续推进。山东、河南等多地在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时均强调,要在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其中,河南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将清单化落实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108项重大任务,出台实施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办法。
展望下半年,赵辰昕表示,随着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将不断夯实、不断打牢,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有底气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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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日前公开的信息显示,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全力打造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集约高效的供应链,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体系,增强采购价值创造能力,全面推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化、精益化、协同化、智慧化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平等对待中央企业内部和外部各市场参与主体,破除行业垄断和保护主义,完善企业内控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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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围绕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强化采购寻源和供应商管理、完善采购执行和评审机制、推动采购活动公开透明、提升采购数智化水平、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发挥采购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鼓励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
例如,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中央企业应当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不得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限制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指导意见明确,鼓励中央企业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优先安排价款支付等方式给予中小企业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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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期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科学合理、国际兼容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标准供给能力显着增强,加快制修订出台公共安全领域3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共安全标准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公共安全标准技术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夯实。研究制定一批公共安全国际标准,分享我国公共安全标准化最佳实践,推动公共安全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
指导意见共部署开展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统筹布局;构建高效协同的标准化工作体系;推进数字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安全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推动公共安全标准国际化进程。此外,指导意见从公共安全标准化工程的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和宣传推广3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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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6日对外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指南聚焦当前经营者反映突出的问题,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重点领域,科学、合理设置收费要求,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指南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应当通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并向全体会员公开。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合理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同一会费档次不得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不得实行浮动会费。
指南规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向非会员企业或者个人收取会费;列入行业协会商会会费保障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不得向同一家会员多头重复收取会费;不得采用“收费返成”“抽成”“分成”等方式通过其他组织或个人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受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或者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这些收费事项具有特殊性,容易产生利用行政权力、行政影响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
对于这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南作出多方面要求。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在住所或者服务场地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避免收费不透明。禁止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通过与行政机关联合发文、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通过行政机关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等方式,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
指南将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业务类型进行了逐条梳理,比如培训、评比、咨询、考试、展览、刊物等,总计12种情形。
一方面,指南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其身份等同于经营者,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质价相符的原则,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另一方面,指南对行业协会商会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作出了明确提示,提出了监管要求,如电子政务平台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继续教育、举办展览、销售报刊、会议论坛、委托合作、制定标准、评价评定、评比达标表彰等。
指南还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责任,分类梳理了不同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如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考试费,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收取服务费等,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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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围绕持续优化高效开放统一的准入环境,积极营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进一步打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着力构建便捷可靠优质的服务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1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信息通信行业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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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数量达16.9万家,民营控股企业超92%,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数量同比增长超35%。《意见》旨在通过全面优化行业管理制度、方式、手段,进一步完善支持信息通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更大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持续优化高效开放统一的准入环境。其中,加强创新发展支持,统筹开展新型电信业务商用试点,加大新技术新业务创新发展政策支持。扩大电信业务开放,进一步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向外资开放,深入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
《意见》明确,积极营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健全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完善信息通信市场秩序监管制度规则,加强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良好竞争秩序,建立健全基础电信市场竞争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开放共享的互联网行业生态。
《意见》还提出,着力构建便捷可靠优质的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电信业务线上办、异地办,优化宽带报装服务。开展算力互联互通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打造智算生态圈,促进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支撑新型工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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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全民参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其中,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作为筹资来源,覆盖9亿多参保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典范,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绝大多数群众都能够连续参保,为制度可持续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常住地参保仍有堵点。在城镇化深化的背景下,人口跨区域频繁流动,“七普”统计显示,全国流动人口达到3.75亿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约为1.25亿人,广大群众对基本医保参保服务更加便捷的需求迫切,越来越多的群众希望在常住地参保。《指导意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对就近便捷参保作出了针对性安排。
二是筹资待遇政策仍需完善。由于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连续上涨,参保群众希望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部分群众缺乏共济意识,身体健康时不愿参保,生病时选择性参保,或中青年不参保,只给看病多花钱多的老人小孩参保。另外,连续参保群众迫切希望得到一定激励,每年没病的人员也希望获得一定政策倾斜。此次《指导意见》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有针对性地完善筹资和待遇政策,更好维护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三是参保工作机制仍需健全。随着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建成投入使用,重复参保治理深入推进,全国参保数据质量持续提升,但各地参保动员一线工作人员还是强烈希望能够更加及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健全部门协同机制。《指导意见》针对工作协同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数据共享机制、部门协同机制、参保缴费服务、宣传动员机制,为实现更加精准扩面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2.《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包括哪些内容?有什么特点?
《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主要特点:一是聚焦重点。在参保制度上,重点聚焦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创新提出一系列有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并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二是着眼长效。对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参保扩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三是重视激励。连续参保有激励,没看病没花医保基金的有奖励,为断保后的变动待遇等待期提供了修复机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范围扩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门诊保障等。
主要内容有:一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出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分别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的待遇等待期进行了明确,并为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提供了途径,这是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完善。二是健全精准扩面机制。在全国推进建设“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助力各地精准参保扩面。三是完善宣传动员机制。广泛动员各单位,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营造良好参保氛围。四是强化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工作联动。五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大数据、政务服务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各部门协同推动参保扩面工作。六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参保各方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系统联动。七是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各地区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参保计划完成情况及参保质量等情况给予激励,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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