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历史名相(19)

- 赵高陷害: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胡亥的昏庸,让赵高逐渐掌控朝政。赵高视李斯为“夺权障碍”,开始设计陷害:

1. 挑拨离间:赵高故意在胡亥享乐时通知李斯“进谏”,让胡亥对李斯心生厌烦;

2. 诬告谋反:赵高诬陷李斯“其子李由(三川郡守)与陈胜起义军私通”,并伪造证据;

3. 严刑逼供:李斯被逮捕后,赵高对其施加酷刑,逼迫他“承认谋反”。

公元前208年,李斯被判处“腰斩”,并“夷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临刑前,他对儿子感叹:“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起出上蔡东门打猎,还能做到吗?)——这句遗言,既是对“逐利一生”的悔恨,也呼应了他早年“厕鼠仓鼠论”的初心,可惜为时已晚。

五、历史争议:是“大一统功臣”还是“暴政帮凶”?

李斯的一生,始终充满争议,不同时代对他的评价截然不同:

- 肯定者:视其为“大一统的奠基者”

司马迁在《史记》中虽批评李斯“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却也认可他“能明其画,因时推秦,遂得意于海内,斯为谋首”(他的谋略让秦国统一天下,是首要功臣);近代学者梁启超称李斯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认为他“废分封、行郡县”“书同文”等举措,“为中国统一立下不朽之功”。

- 批判者:斥其为“暴政的帮凶”

儒家学者(如董仲舒)认为,李斯“焚书坑儒”是“毁灭文化、压制思想”的罪魁祸首,导致“秦亡于暴政”;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评价:“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