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危险,惊现野猪王!

还得弄两把威力大的猎枪。

挑挑选选,两人光是买装备,都买了足足一千块钱的东西。

陶春生又分了1500给陈金山,兄弟二人这才回到村子里。

眼下陶春生已经是村子里的大红人了,人人都知道,昨天晚上噼里啪啦一顿响,压根就不是放鞭炮,是陶春生在干野猪!

整整十三头野猪,加一头野猪王,全都被陶春生和陈金山两个人给干翻了!

连带着他在村子里的威望都变高了。

村长刘双全也自知理亏,主动送来了一千两百块的酬劳,还笑盈盈的说下次有这种好事,继续叫陶春生。

这话说的陶春生眼皮一跳。

能叫好事?

呀差点命悬一线了!

不过这些钱他倒是收的心安理得,这可是拿命换来的。

只不过,野猪肉也实在是太便宜了一些,倒是有些没满足陶春生的预期。

用了那么多子弹,那么多土地雷,回本就回了一万块钱。

这要是换做一头棕熊的话,光是一头熊,就能卖到一万多去!

直接赶超十几头野猪!

小主,

拉起来还没有野猪那么费事!

冬天的棕熊已经储存了大量的脂肪,再加上天气冷,已经寻好山洞或者树洞在冬眠了。

只要不惊动棕熊,在睡梦之中就能悄无声息的把这家伙给干掉!

思及此,陶春生就准备物资进山,准备狩猎棕熊!

这些日子雪豹的伤势已经全好了,这家伙像条狗一样,在院子里扑来扑去,没事就去村子里晃一圈,吓唬吓唬村子里的猎狗。

他倒也没阻止,这天寒地冻的,要是雪豹不找点事情做,只怕到时候进了林子连跑都跑不动。

伙同陈金山一起去了一趟城里,原本他是准备再弄点麻醉剂的,但看着那猎狼的长刀,陶春生就陷入沉思之中。

冬天的狼,可以不费一枪一子就能猎到。

只需要一把利刃,一盆鸡血。

将鸡血涂抹在利刃上,冬日天气冷,寒风一吹,就会凝固。

再把利刃插在雪地里面。

冬日里的狼没有食物吃,但狼的嗅觉极其灵敏,会闻到利刃上的血腥味。

被血腥味一刺激,狼群就会奔跑到利刃面前,用舌头去舔鸡血。

一开始利刃被鸡血包裹着,并不会割破野狼的舌头,但在野狼舔舐之下,鸡血会慢慢融化。

血腥味的刺激会让野狼越来越疯狂,直到最后将鸡血舔化,舌头割破。

野狼还会以为,自己舌尖的鲜血就是那鸡血的味道,又因着天寒地冻,舌头早已被冰冻的鸡血给冻得麻木了。

压根就不会感觉到疼痛。

直到最后血流成河,力竭而死。

这样抓野狼的方法,在天寒地冻的时候屡试不爽。

但要是换做熊瞎子呢?

思及此,陶春生的眼神也不由得亮起来。

要是能用这种方法,那对付熊瞎子,就比想象中要简单的多了。

虽然熊瞎子冬日在冬眠,但在冬眠的时候,这家伙警惕性也很强,周围的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惊醒棕熊。

要是能这样做,那就再好不过了。

想到什么,陶春生就做什么。

先是准备了足足十来把利刃,全都用新鲜的野鸡血浸泡着,天寒地冻的,将鸡血全都冻在了背篓里。

这种天气,压根就不会化掉。

存放个十来天都可以。

寻了个天晴的日子,他就背着一背篓的鸡血利刃,叫上陈金山一起进了雪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