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头一低再低,就差杵进被子里了,仿佛这样女友就看不到他丢脸的样子。

杨梅絮絮叨叨说了一会儿,没听到任何回应,慢慢停了下来。

她看着杨海装鹌鹑,突然噗嗤一声笑出来。

“你,你笑话我。”杨海声若蚊蝇,藏在碎发下的俊脸涨的通红。

“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小海哥还跟小时候一样,听见不想听的话,就装鹌鹑。”

杨梅握住他的手,有些冰凉,指腹的茧子搭在她手心,痒痒的,很新奇的触感。

她不由得也红了脸,却并未松手,反而把另一只手也覆上来,抱住杨海的大手。

从杨海的视角,能很清楚的看见那两只握着他手的小手。

细小的绒毛被空调的风吹着,调皮的一晃一晃,青色的血管藏在黄皮肤下,吸引着他的目光顺着若隐若现的青色细线飘向她的手指。

杨梅的手指,不像他的偶像云揽月的那样白皙修长,而是短短的,像她的脸蛋一样肉嘟嘟的,不是很漂亮的那种手型,他却觉得非常可爱。

杨梅掌心的温度,也很暖,至少比他的暖,被她这么握着,好像心里也暖暖的。

眼前的女孩,与他相处时间并不长,只有短短三年,却很神奇的一直藏在他心底不曾被抹去。

杨海还记得,那时他还住在乡下。

他父母的关系,并不被家里人承认。

母亲江小姐出身名门,却看上了穷小子出身的他父亲。

两人珠胎暗结,偷偷私奔,躲回父亲的老家,然后生下他。

4岁那年,弟弟出生,母亲一个人顾不了两个小孩,经常忽略他。

杨梅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她把自己的饭分给他,两个大白馒头,一碗小米粥,一碟杨奶奶亲手腌的酸豆角,就是他的一顿饭。

闲时杨梅拉着他,他拉着对门的欧阳右,三个人在田间地头疯跑,那只手的温度,和现在一样暖。

就这样,他凑合着长到7岁。

弟弟大了些,江小姐终于有精力分给他一个眼神了,终于发现他似乎比同龄人瘦小许多,才惊觉竟然忽略了大儿子许久。

“对不起小海,妈妈没有照顾好你。”

江小姐摸着他的头,眼眶红红。

他当时怎么做的,说了什么,早就记不得了。

但他记得,第二天村里来了一队豪车,他穿上华贵的小西装,坐上豪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