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埋伏在路口的同伙身手太差了,刚开始拿着铁棍都不敢用力,反而被林霄抓住机会。
那人不像是混混,倒像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
平时连杀鸡都不敢,手无缚鸡之力。
至于为什么是公子哥?
林霄从那人身上闻到淡淡的香水味,拿着铁棍的手掌滑腻细润,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主。
那怎么会干望风的勾当?
那摞塑料桶放的也太巧合了。
那里又没有人住。
别说塑料油漆桶了,就是那种最便宜的泡沫塑料箱,放一个晚上还能在,林霄都觉得活见鬼了。
塑料桶的用处很多。
打工人最喜欢拎着这种塑料桶去坐绿皮火车,装的多还能坐,特别实用。
想这些干嘛。
这不是做梦吧?
林霄重重掐了下脸,感觉到刺痛,疼得龇牙咧嘴。
“怎么了?”
洛星河关切道。
“没事。”林霄笑开了花。
不是做梦,真不是做梦。
他又见到洛星河了。
林霄感觉非常高兴,一种抑制不住的高兴,全身每个细胞都在欢呼,头皮发麻,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他从没体验过这种快乐,感觉很奇异。
“走,我带你去换衣服。”
洛星河走了几步,感觉到不对,林霄如同一根木棍傻傻杵在原地,她转过身,脸上还残留着红霞,姿容美艳,若春水映梨花。
她轻咬嘴唇,迟疑了下,走回去牵起林霄的手,声音软糯。
“愣着干嘛,走啊。”
林霄下意识握紧柔荑。
洛星河带林霄到达妍寰球国际广场,这是锦都最繁华的商场,聚集着无数的奢侈品牌,全国潮流标杆,时尚前沿,无数富豪蜂拥而至。
这其实是洛家的产业。
准确来说,这是洛星河父亲达妍集团的产业。
洛星河给林霄买了十多套衣服,林霄整个人都挂了购物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