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人造魔药的可行性

超凡是命运的恩泽,同样是神明的选择。

以“人造神谕”的科研理论去制造“人造超凡生命”,再通过“人造魔药”的科研理论去提升“人造超凡生命”的血脉等级,相当于变相剥夺了神明选择的权利,这种做法无疑是在亵渎神明。

而怪物协会的高层,大多数都是七位代表着原罪的神明的眷属,因此他们并不认同吉利亚和川岛芳子联手推行的“人造神谕”科研计划,比如撒托斯、独眼、梦魇,塔纳托斯等等,以他们的高傲,根本不屑于借用这些雕虫小技来提升怪物协会的整体实力。

只不过,仍有小部分成员在暗中支持川岛芳子。

最大的原因是,以“超凡吞噬定律”引领的超凡血脉晋升体系,至多只能晋升为三阶血脉。

他们坚信着,晋升二阶血脉的方法一定藏在“人造神谕”的实验中。

事实上,吉利亚后面提出的“人造魔药”计划,确实印证了有不依靠“超凡吞噬定律”晋升二阶血脉的方法。

单是这一点,就足够让世界疯狂。

“已知‘人造魔药’实验必须严格遵循‘属性融合’定律与‘超凡守恒’定律。假设实验成立,倒推便可得出四大魔药基本定律......”

苏白轻轻推开摆在面前的一摞文件,拿出纸笔开始做笔记。

魔药规律一:所有同类型且同阶层的血脉印记都可以进行融合。(注:融合方式未知。)

魔药规律二:人造魔药属于三枚血脉印记的叠加形态。(注:其质量、能量、属性,守恒不变。)

魔药规律三:人造魔药可以被任意宏观生命吸收。(注:吸收方式未知,副作用未知。)

魔药规律四:两股不同属性的超凡力量相互碰触,会引起“崩坏”连锁反应,因此吸收魔药的生命体,其体内的超凡属性不能与魔药属性相排斥。(注:这一条定律是由“神谕融合”定律总结,或许并不适用,但仍不可排除其可能性。)

做完笔记。

苏白将钢笔放到一旁,仔细凝望着自己亲手写下的一行行小字,皱着眉头继续思索。

由英国学者吉利亚提出的“人造魔药”理念,确实不违背九大超凡定律。

不过......这里面还存在着一个非常矛盾的地方。

血脉印记并不同于超凡生命的尸骸。

超凡生命的尸骸因其自带着各种超凡属性,因此可以当作制造炼金武器的原材料,甚至可以将两种不同的原材料进行融合,制造成蕴含着两种不同属性的炼金道具。

血脉印记虽然同样蕴含着超凡属性,但是其自带着一种“不可被摧毁”的特性。

换句话说,用常规力量根本就无法破坏血脉印记的宏观形态,自然也难以进行什么所谓的融合。

怪物协会最开始使用的“圣水”,是以黄三石的血液,依靠其血液内蕴含的“白泽”属性,强行破坏了血脉印记的宏观形态,所以才可以被普通生命体吸收。

但是,“白泽”的暴虐,足够撕破七阶以及七阶以下的生命体的防御,所以实验屡次失败。

既然怪物协会的“人造神谕”实验成功,说明他们已经掌握了更温和的方法去破坏血脉印记的宏观形态,这种方法同样可以适用于“人造魔药”的实验。

那么,这种方法究竟是什么呢?

怪物协会凭什么有把握,可以将三枚血脉印记成功融合成魔药的呢?

引力、质量、斥性、涨缩、燃放、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