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二次创业的三难

父与子之战 迟暮未亡 1663 字 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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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十月下旬,和那几人闹崩之后,李辉翔大概休息了一个星期左右,这一个星期,他思前想后,最终决定,自己一个人成立公司,先不与别人合作了。

说干就干,他找了一家财务公司,帮忙申请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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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期间,他租了一家铺面,租下来之后,找了装修公司开始装修。

到了十月中旬,他的公司装修完成,他给公司做了一个背景墙,背景墙上贴着专门让广告公司刻的字,那是他成立这家公司的宗旨:做事先做人。

与那几人闹崩之后的一个星期,李辉翔也反思了自己,他认为,虽然那几人身上的问题更大,但是,这不代表他身上就没有问题。

他们一起成立的那家公司,就和那家让他经历仲裁、打官司的大企业一样,没有一套真正成文的规章制度,所以大家做事才会全凭着自己性子来。

李辉翔认为,没有尽快地规划出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他没有吸收经验教训,同时也是他松懈之后导致的结果。

所以,他自己独资的这家公司,在开业之前,他便找了他姐姐商量,由他起草,再由他姐姐站在法律专业、税务专业的角度上,帮他修改完善。

总之,在开业的当天,他的这家公司,有着一套公开的薪资制度、奖惩制度、以及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责任划分制度、也专门制定了一套员工因为个人原因预支薪资的制度。

在他规划的薪资制度里,还加设了年终奖制度。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十一月二十,也就是他生日那天,他的公司正式开业了。

没曾想,公司刚开业没两天,李辉翔就犯了难。

第一难,就是没人守店。一旦他要出去带客户看房,就只能关门。

因为这第一难,李辉翔一有时间,确切地说,不是有时间,而是他逐渐变得有些挑剔了起来,比如说,一些总是看各种各样房,却从来不表现出购买欲望的客户,李辉翔更多时候都会找借口推脱,不再带这样的客户看房。

因为,他要把时间用去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