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头尸的真凶,是你,对不对?”
李莲花眉目冷若凝霜。
“可是呢,你把这一切,都嫁祸给了你最好的朋友。”
那实为无心槐的迷香,就是巫尔焦给仇不平的。
一个说要帮他复仇。
一个信以为真,因而在拿到药的那一刻,连查验都没有查验。
至于面皮和衣裳这两项技艺,仇不平也只教给过巫尔焦。
那是五年前,在血域的时候,他遇到了被追杀的巫尔焦。
自己当时,也在躲避严莫华的搜捕。
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
两个人不期而遇,而后携手患难。
他便把那技艺,传授给了“朋友。”
可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同过生共过死的情谊上失足。
“你不是赌上性命,也要与他共进退。”李莲花点出来。
“你是早就料准了他的信任,来致他于死地。”
昨日破晓的一幕幕,全都是戏。
巫尔焦要的,就是仇不平为他开脱的话。
就像单孤刀假死一样,要的就是,李相夷为他报仇雪恨的不死不休。
“看来,”他透过那话,知晓了些什么,“你去找过仇不平。”
“想来,还有点情分。”
要不然,也不会知道这些东西。
“你如此设计,可曾有一丝一毫,惦念过他对你的救命之恩?”
李莲花沉声问。
巫尔焦短暂地滞了滞,目光有些扩散。
几秒后问,“他还在柴房吗?”
李莲花没有答他的话。
巫尔焦意会,“这样也不错。”
“带着伤与恨活着,总比稀里糊涂死了要好。”
李莲花眸光一动,他说不上,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比较好。
“不过,”巫尔焦又道,“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
“救命之恩,何尝比得过自己重要。”
李莲花不欲与他辩解什么。
人的信念,总是有所不同的。
幸好的是,仇不平走了,不必听到这话。
他调转话锋,问起无头尸案来。
“你挑选的目标,是依照头盖骨来选的吧?”
刚佯装躺地时,巫尔焦就对他的头骨,东捏捏西捏捏的。
嘴里还念念有词,说他头盖骨长得圆长得好之类的。
虽然他从来不关注,自己的头盖骨长得怎么样。
一个正常人,谁没事研究自己的头盖骨呢?
又不是仵作和大夫。
但巫尔焦看起来,好像对头盖骨,有着非同一般的“兴趣”。
而且一眼就能观察出来。
实际上,刚来武林大会那天,在客栈吃饭时,李莲花感觉到的,盯着他的视线,就是来自巫尔焦。
他在挑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
这也难怪,为何死者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且美丑不一,难以找寻到共同之处。
因为他的选择标准,是一个极偏僻的赛道。
说来,他后面也相中了李相夷的头盖骨。
然经历过一天的武林大会后,他决定放弃。
还是李莲花这种书生似的,比较好对付。
谁知道呢,这书生如此具有欺骗性。
思及此,他盯着李莲花的脑袋,又想象起,那脑袋剥开皮以后,会得到一只多么圆润漂亮的头盖骨。
可惜,这样的头盖骨,近在咫尺,又得不到手。
实在抓心挠肝。
他先是高兴地翘起嘴角,而后暴怒地龇起牙来。
那口生硬尖利的钢牙,诡异而危险。
又似乎,带着对原生牙齿失落的痛。
他磨了两下牙,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
“头盖骨,”桀桀的两声笑,“我也有个完美的头盖骨。”
“梆梆,当当……”
他目光穿过树隙,望向暗沉天空中的月亮,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
“梆梆,当当——”
月华光洁而伟大的洗礼下,木槌一下一下地,敲击着一个莹白的,圆滑的东西。
一只头盖骨。
在血域的喀兰小国,住着一群达乌汗人,延续着一种古老的习俗。
每年九月月华最盛那天,都要前往神山,举行重大的祭祀。
当然,那些辉煌隆重的祭祀,属于高高在上的老爷。
奴隶是没办法参与的。
他们负责祭祀的所有准备工作,祭祀一到,便会被驱逐出神山,省得卑贱的灵魂,玷污神山与神灵。
唯一有点参与感的奴隶,就是那些头盖骨长得好的。
他们被自家老爷选出来,命人切掉头颅。
然后用特殊的药水,腐蚀掉皮肉头发。
得到头盖骨后,撒过三遍格桑花,去掉奴隶独有的污秽。
之后令工匠打磨抛光,镶上金嵌上玉,成为神圣的祭祀法器。
那些老爷盛装出席祭祀大典,在神山五彩斑斓的经幡下,敲击头盖骨以通神灵。
谁家的头盖骨最多最好,敲击出来的声音最动听,神灵就会越庇佑他。
梆梆当当,巍峨的神山,到处都回荡着那样的声音。
虔诚地呜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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