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还在猜测着张昭手中的文件究竟是何样的内容时,他开腔了。
“经***研究决定,将原**省政府副省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五项罪名:第一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在政治上与中央搞对抗,典型的小人得志,忘乎所以。
第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完全丧失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自觉性。
第三是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问题在他提前离任法院领导岗位时,已经初露端倪,实际上是变相拒绝组织挽救。
第四是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中央关于高级干部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业的有关要求,明知故犯。
第五是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跨越本职工作权限,敛财不惜采用非法手段,直接或通过其配偶、女儿收受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第六是由于其党性不强、信念不坚定,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私下接触外籍人士,又经受不住敌特的经济利诱和美色的诱惑,从而被敌特机关策反,后又多次借出国考察之机,私自与国外情报机构勾联,出卖国家经济、政治大量机密情报,对我国经济、社会和国家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在意识到其行为即将败露之时,利用在国外考察之机,选择了可耻的叛逃,成为党、国家和人民的罪人。”
对这样的通报,最近几年也陆续听到过,但是都局限于前五项罪名;此次通报与之前类似通报唯一不同又令人震惊的是,这个副省长是利用出国考察之机,他意识到自己的可恶行为可能将要败露时,直接叛逃了,这个性质就非常恶劣了,影响也极其深远,难怪一开始我看到张昭进门时脸色那么难看。
就在我还在对这位副省长的行为痛恨之时,张昭又念起了第二份通报,而这份通报的内容更加让大家惊掉了下巴。原来是我国驻欧洲某国的大使,也被敌特机构策反,其行为可恶的是,他是在我国家某领导人到欧洲出访之际叛逃,致使我国与欧盟的某项重要的经贸谈判流产,更是对我国的对外政策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当然,显而易见的是,这位大使的叛逃行径让我国在世界面前颜面尽失。
我们明显地看到,张昭在念这份通报时,嘴唇是在不停地出现了哆嗦,显然是这位大使的叛逃激起了他内心强烈的愤懑,那种痛心、痛惜之情,甚至是咬牙切齿的痛恨溢于言表。
这两份通报内容确实是令人震惊!我想,这可能是我国建国数十年以来最大的高官叛逃案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