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一审宣判

“我要是活着!早晚有一天我会看着你被推上这里!”春雨内心暗暗发誓。

“犯人李春雨雪城人,居住在道外十四道街Xx、党员、多次组织恶性斗殴、于88年3月伤害道里区袁四,同年李正光、郑相浩….组织非法聚众赌博….”

春雨面无表情的听着宣读名单,心中也是不由暗自发笑,乔四想整死他的决心下的是相当的大。

不过念到自己是党员时内心还是起了波澜,那是一种深深的负罪感。

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

“由于李春雨是党员,并且在战场荣获三等功三次,集体二等功一次,经法院最终审判、犯人李春雨同志判道外区流氓恶霸罪,剥夺李春雨同志党员身份、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没有判死刑,这让台下的乔四脸色一变,他搞不明白哪个环节出现了错误。

为了这件事他疏通了大量的关系,送出了好多资金,本来板上钉钉的事怎么可能出现了纰漏?

他们包括春雨本身都忽略一点那就是党员身份,入了党相当于能顶一条命…

十五年的刑期相对肯定是比死刑要强,但如果认了意味他的大好青春就要奉献给监狱,出来的时候将近四十,人生接近过半,这春雨不能接受的。

等宣读完毕后,春雨站在原地迟迟没有下场

“犯人对判决可有异议?”其中一个最边上不起眼的法官突然开口讲道。

闻言春雨突然想起了芷若父亲的话,那就是无论什么结果都要提出上诉

“情况不符实!我要上诉!我被冤枉了!”春雨看了眼说话的方向立马举起手表示着抗议。

一审的判决后是可以提出上诉二审的,法官在商议后最终决定同意春雨提出上诉。

由于目前案件仍未有定型,春雨并不需要下队,回到号子后春雨这边正常生活。

而外面的团队开始给春雨发力,其中包括芷若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