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断了林俊燊的双腿之后,丛明便将其抱入树丛。
选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用多出来的绳子将其在一棵大树上牢牢绑住。
又把手枪、匕首和子弹小心的藏好。
至于那36万块钱,丛明则又装进了林俊燊的背包背在了身上。
万一在他离开之后被进山打猎、挖药材的村民捡走,他可就百口莫辩了。
四下看了看,就拎上自己的那个帆布兜子原路返回,只用了四十分钟就到了关庙村村口。
钻进玉米地,将身上还没干透的迷彩服脱下,换上了原先的行头。
确认路上没人,这才背好背包,推着自行车上了路。
丛明并没有选择回黎风市区,而是骑自行车进了关庙村。
别的地方不知道,但村委会肯定是能打电话的。
进了村子没多久,丛明就见路边有一家小卖部。
中午还没吃饭的他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就想进去买点面包、火腿肠垫吧一口。
结果一进门就见柜台上放着一部电话。
电话旁边还写着“市内通话每分钟一元,长途电话每分钟三元,接电话每分钟五角”。
那就没必要去村委会了。
此时,小卖部看店的是一位年纪差不多七十岁的老大娘。
丛明先买了两个老式面包,两根火腿肠。又买了两罐荔枝味的珍珍饮料。
“大娘,我还要打个电话!”
付了钱之后,丛明提出了打电话。
大娘指了指那块牌子,“你是打长途啊?还是打市话啊?”
“市话!”
“你打吧!”
电话上连着计时器,也有长途电话的开关,不足一分钟的也按一分钟收费。
“龚大队你好,我是丛明,您找个没人的地方,我有重要情况向您汇报!”
“是丛明啊,什么情况你说吧,旁边没人!”
“林俊燊已经被我抓到了,现在……”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