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
我脑海中依旧回荡着银河夜总会那十几个保安站在我面前叫我东哥的场面,说实话,真的感觉挺有面子的,而且看场子跟和王强开公司不一样。
看场子感觉更有面子一点。
说白了,是因为每个男人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江湖梦,自从看了金庸,古龙等人的武侠小说之后,谁不想自己能是江湖中那个呼风唤雨的人物?
不过我也很清楚。
给夜总会看场子,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风光,好像呼风唤雨,前赴后继的,实则在真正有身份的人眼里,其实是一种不入流的货色。
所以热血来的快,去的也快。
其实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张宪刚是一个老狐狸,他用3万块钱的月薪让我低了一次头,因为在这个社会,有些钱是可以拿的,有些钱是不可以拿的。
比如说张宪刚这钱,如果我有点骨气,我就不应该拿,他昨天刚去挑拨李清河找我麻烦,我今天便拿了他给的好处算什么?
但是我又不得不接受他给的好处。
第一,我不用过来坐班,有事才需要我过来解决。
第二,月薪三万,虽然这点钱对张宪刚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对我来说,真的不少了,我现在看似表面风光,顶配的路虎揽胜,出入红山集团董事会。
但是我口袋是真的没钱了,连一万块钱都没有,甚至还欠了支付宝两万。
一分钱难道英雄汉。
李轻眉那边的8000月薪我已经打肿脸不要了,我总不能一直打肿脸充胖子吧?
所以基于这些考虑,加上我内心也想风光一把,便接受了给银河夜总会看场子的工作,大不了把这份兼职当做跳板,已经有出路了再跳出来好了。
翌日。
我和昨天一样,带着尾巴来到了孟清婉的家里,孟清婉这个时候已经起来了,正雍容的坐在餐桌上优雅的喝着保姆做的海参鸡汤粥。
毕竟孟清婉算是我的长辈。
她还在吃饭,我和尾巴便也只能站在一旁等着。
孟清婉见我站着,放下勺子,对我温和的问道:“吃过了吗,要不要也来一点?阿姨煲的这粥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