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离婚的理由(上)

小法庭 柳知非 1463 字 1个月前

“是啊,但这不能说明问题呀。”

“你是不是在离婚协议上签过字?”

“是,但这不是真的。”

“女士,我们这里的离婚都是真的离婚,没有假的。”

陈梦失声痛哭:“你给我想个办法,我跟他的离婚真的是假的。”

工作人员站起身,摊开双手,对陈梦说:“女士,这不是我的职责。他们的婚姻是合法成立的,如果你认为我们的登记有错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陈梦啜泣着走出大厅。

2.撤销离婚登记的诉讼

陈梦去了一趟律师事务所,问律师怎么才能挽回婚姻。律师听完她的讲述,摇摇头说:“我想不出好办法”。陈梦低头掩面,泪眼婆娑地问:“律师,你能不能替我想个办法,他吴赞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他好过。”

律师沉思了很长时间说:“办法倒是有一个,但是,可能达不到你的目的……”

“不管是什么办法,哪怕只是给他难堪都行。”

律师将自己的想法详细地说了一遍。陈梦听完问:“律师,你可以代理这个案件吗?”

“不。我可以帮助写诉状,但我不代理诉讼。”

陈梦首先向越西区民政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自己和吴赞的离婚登记。不久,民政局作出决定,不撤销婚姻登记。随后,陈梦向越海市越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民政局改变决定,撤销她和吴赞的离婚登记。原告是陈梦,被告是越西区民政局。越西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追加吴赞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这一天是开庭审理的日子。原告陈梦亲自出庭,代表被告出庭的是越西区民政局副局长范学增。第三人吴赞亲自出庭应诉。当陈梦在法庭上看到吴赞的时候,怒目圆睁,几乎要挥拳相向,被审判长喝令法警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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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开始,审判长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询问各方是否申请回避。各方均表示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面向陈梦说:“原告,请讲述诉讼请求。”

“请求撤销我和吴赞的离婚登记,收回离婚证。”

“讲一下事实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