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意外的继承(中)

小法庭 柳知非 1145 字 1个月前

丁郁香是被告,另一个被告是丁露寒。

丁郁香郁闷。父亲年轻时就是风流才子。父亲风流,子女风凉。

案件开庭。原告方雪菊、被告丁郁香、被告丁露寒亲自出庭应诉。

进入法庭调查。审判员问方雪菊:“原告,你认为你是被继承人丁莫诩的非婚生女,证据是什么?”

“亲子鉴定报告。”

“鉴定机构的名称是什么?”

“越海市第四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鉴定机构是否有资质?”

“有。是司法局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两位被告,对原告提出的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有无异议?”

丁郁香和丁露寒均回答:“不知道。”

审判员宣布:“被告,如果提不出相反的证据,法庭将认定原告提供的鉴定机构的资质合法。”

审判员接着问方雪菊:“原告,鉴定的申请人是谁?”

“是我。”

“被继承人同意吗?”

“我没有告诉我爸爸。”

“你说的你爸爸是谁?”

“丁莫诩。”

“申请鉴定的时候,你告诉两位原告了吗?”

“没有。”

“你送检的检材是什么?”

“是我爸爸,就是丁莫诩的头发,还有我的头发。”

审判员转向丁郁香:“被告丁郁香,你同意原告所说的检材是你父亲的头发吗?”

“不同意,我没有看见,也许就是他亲爸爸的头发。”

“我亲爸爸就是丁莫诩。”

方雪菊情绪激动的抢答被审判员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