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合作“谋杀案”(三)

小法庭 柳知非 1207 字 1个月前

廖兴宝依照侦查程序作了自我介绍,并亮出《警察证》。

顾影看见警察丝毫不惊慌。廖兴宝知道自己遇上了硬茬。

“你跟戴雄什么关系?”

“前男友,不过早就分手了。”

“你有没有雇佣凶手杀他?”

“没有。我不恨戴雄。”

碰了一个软钉子!廖兴宝的思维行程单中没有这一站,他意识到必须采取迂回的策略:“你认识董祥吗?”

“不认识。”

小主,

“你是不是有一个网友,名叫‘废柴’?”

“没有。”

廖兴宝拿出一份聊天记录的截屏照片问:“这个聊天记录里的‘自怜’是你吗?”

顾影摇摇头:“不是。”

“把手机拿出来。”

顾影不动弹,廖兴宝上“紧箍咒”:“我们现在是依法执行公务,如果你不配合,我会打电话叫女警,依法对你进行搜查。你听懂了吗?”

顾影交出了手机。

“把手机解锁。”

顾影摁了几下手机,廖兴宝交给阎栋检查。十多分钟后,阎栋告诉廖兴宝:“师傅,发现了‘自怜’这个账号,但没有发现聊天记录。”

顾影主动张口:“警官,是有人在诬陷我。”

“你有权辩解,但我们不会诬陷你。现在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如果不配合,我们将采取拘传措施。拘传懂吗?要带上手铐。”

顾影上了警车。

警车停在派出所,又两名警察把董祥押过来。顾影和董祥对视了一眼。廖兴宝问董祥:“你认识这位女子吗?”

“认识。”

“怎么认识的?”

董祥的上下嘴唇巴拉巴拉几句便被带了下去。这是诉讼程序的规定,讯问必须单独进行。刚才叫指认。

顾影怔怔地坐着,面如死灰,双眼无神,廖兴宝知道火候到了,必须趁热打铁:“你认识刚才这个人吗?”

顾影终于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