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府衙鸣冤

王员道:“大人,草民要状告柳氏不守妇道,在还是草民妻子之时,便与吏部尚书沈煜有染,还怀上了沈煜的女儿。”

“后更是把草民当冤大头,让小民替沈煜养了三年的女儿。”

听完了王员外的话,众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王员外的头顶。

还真是绿的发亮呀。

身为男人,潘大人也是有些同情王员外的。

可同情归同情,案子还是要公事公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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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有证据?”他看着王员外问道。

王员外道:“大人,草民并没有证据。”

“但是草民有证人!”

证人?这种事情还有证人?

众人都是一脸浆糊,潘大人也是有些惊讶。

“证人何在?”

他倒要看看,这证人到底是谁,竟然能看到沈大人和别人的老婆苟且。

地上的王盛咬了咬牙道:“草民的证人就是柳氏!”

闻言,大家都是一愣?

“谁?柳氏?”

“这柳氏不是被告吗?”

“柳氏怎么会帮这王员外作证呢?”

“是呀,这不是自己揭自己老底吗?”

“你们说,这王员外不会是疯子吧?”

“我看八成是疯了?”

“闹了半天感情就是个疯子呀。”

王盛听着公堂外的议论声,扭头冲着众人喊道:“我才不是疯子!”

说完看向潘大人道:“大人,请听我把话说完。”

“大人可以传唤柳氏上堂,问问柳氏,她与我还未和离时生下的女儿念情,到底是草民的女儿,还是沈煜的女儿。”

“若她说念情是草民的女儿,那么草民自然无话可说。”

“即使大人要治我个诬告之罪,草民也毫无怨言。”

“可若她说念情是沈煜的女儿,那么自然就可以证明草民所告属实。”

“还请大人为草民做主,按照安国律法严惩柳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