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云没有继续打搅苏洵睡觉。
轻轻的走出了内室。
此时的她虽然已经彻底反应过来了。
但还有点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苏洵的提醒。
那他们逍遥传媒这次就将损失上亿元。
也不是说损失。
应该说是少赚。
少赚至少上亿元。
为什么这么说呢?
抖乐音乐是一个音乐平台公司。
不像她们逍遥传媒一样,是娱乐公司。
抖乐音乐主营的是平台的流量。
靠音乐软件赚钱。
说白点。
就是赚用户的钱。
她们软件的用户越多。
她们的收入就越高。
但逍遥传媒就不一样了。
逍遥传媒做的主要是作品输出以及作品版权。
简单来说就是靠发歌赚钱。
而抖乐音乐是靠音乐软件赚钱。
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但又互相离不开。
逍遥传媒需要抖乐音乐的平台来发歌。
而抖乐音乐又需要逍遥传媒的优秀作品来吸引用户。
所以两者并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
反而相辅相成。
这也是林若云为什么会放松警惕。
没有察觉到合作漏洞的原因。
如今经过苏洵这么一提醒。
她恍然大悟。
也不是说达成这次合作。
逍遥传媒就亏了。
主要是抖乐音乐赚得太多了。
如果只是一个亿的话。
抖乐音乐直接赚大发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抖乐音乐靠的是用户。
用户就是她们的核心。
这次合作。
投资赚钱只是他们的表面目的。
他们真正的目的是靠逍遥好声音的巨大流量引流。
通过这场比赛,为平台吸引大量的用户。
这些用户一旦进入抖乐音乐。
那他们的收益将以亿为单位。
而且后续还可以不断创收。
可想而知。
如果这次真的就这么合作了。
他们的投资回报率不知道有多高。
而且谈合作的时候。
他们肯定会避重就轻。
说不定会让出一点利益,然后加入一些不起眼的条件。
而这些不起眼条件。
绝对有“允许他们平台引流”在里面。
这些条件,甚至都不用经过林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