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的来源。”
“是我们老板自己的人脉。”
“也就是和凌芳曦等人的代表作来源相同。”
“从他那里出来的歌。”
“质量都有目共睹,都是代表作以上,准金曲和金曲更是占了大头。”
“这一类歌曲。”
“我们逍遥传媒统一归于【逍遥精品】这个IP。”
“这个IP出来的歌,全部经过我们老板的手。”
“你也可以理解为被我们老板认可的歌曲。”
“所以如果你还想买一首我们【逍遥精品】这个IP的歌曲。”
“价格会很高。”
“至于歌曲的质量。”
“我们也无法保证。”
“有可能是代表作,也有可能是准金曲,甚至可能是金曲。”
“我们能保证的是:至少是代表作以上。”
“当然,如果你想买我们公司其他作曲人作的歌也可以。”
“价格可以按照市场价。”
听到林若云一番真诚的解释。
艾云溪点了点头。
表示理解。
林若云说的没错。
她这次能和逍遥传媒合作。
完全就是占了大便宜。
如果对方不提高价格。
艾云溪反而会怀疑。
现在林若云既然这么说。
那证明歌曲的来源肯定和合作的这首一样。
换句话说就是:
她如果想买歌。
歌都是苏洵认识的曲神写的。
质量也保证在代表作以上。
但歌曲最终的成绩。
到底是代表作,还是准金曲或者金曲。
那就不确定了。
“能理解贵公司的决定。”
“就是不知道这价格怎么定?”
艾云溪问道。
闻言,林若云开始解释起了【逍遥精品】这个IP的售价:
“价格方面我们统一一千万。”
“不过我们还有附加条件。”
“如果艾女士想购买的话。”
“我们有两个方案。”
“第一种。”
“如果歌曲的成绩在准金曲以上。”
“超出的价值,我们将兑换成相应的市场价。”
“歌曲超出的部分。”
“我们五五分。”
“换句话说,如果歌曲达到准金曲以上。”
“艾女士你还需要支付我们超出的一半的价格。”
“第二种。”
“如果歌曲的成就超过准金曲。”
“艾女士可以不再向我们支付超出的价格。”
“但需要出演我们公司投资的同等价值电影。”
“这就是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