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连杀几人

龙太平气笑了。“有本事你下来。”

“有本事你上来。”

“哈哈。”

接着,所有人看到一双紫色金属翅膀突然出现在龙太平背上,然后他“嗖”一声蹿上了天空,与涂山疯面对面对峙。“我有本事,你没有。”

涂山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疯子,他快疯了,眼睛慢慢变得血红,狼牙棒被舞得虎虎生风,成一种风卷残云之势击向飞在空中的龙太平,风势越来越大,仿佛要吞噬一切一般。

电光火石间,龙太平眼睛颜色一变,竖瞳闪着金光,夹杂着绿色火焰。他不闪不避,就这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来势汹汹的攻击。

嘴角一扬,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柄金色巨剑往左后方的空中平白刺出一剑。此举让在场之人都看不懂了,难道是他自知不敌,直接摆烂了吗?

可眨眼间的变故,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只见龙太平的金剑顶端插着一个人,一个三米高,手持狼牙棒的战士——涂山疯。

“我想,这应该是你最大的秘密吧。也是你屡战屡胜的原因。幻术,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懂得使用幻术的绯力人,用的还不错,只不过可惜,你不应该把幻术用在我身上。因为,对我无效。”

接着,龙太平发动了一招缥缈诛仙,真正的缥缈诛仙。一瞬间,风刃啤酒瓶盖大小的无数重叠风刃沿着金剑击向涂山疯那只剩半条命的身躯,就像被食人鱼分尸一般,他整个人只剩血淋淋的骨架,跌落在地,死的不能再死,尸体已经支离破碎,连拼恐怕都拼不回去了。

涂山巫笃阴阴地说了一句。“这人好残忍啊。”

花铃银舞不以为然地冷笑说道:“谁比谁残忍?论残忍谁比得上涂山部?”

涂山巫笃哼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可立刻就有人飞了起来,正对着龙太平。这人全身红色首甲,头发却是黑色的,身高差不多三米五左右,但却不同于大多数绯力人。

大多数绯力人都比较粗犷,哪怕是女人也是,而此人除了红色皮肤外,以外界华国人的审美来说,这人长得还真是有些英俊。不过,他的肤色有些像花铃银舞,虽然不如花铃银舞那般粉嫩,却也没有那么红,加上他立体的五官,就算是身为“直男”的龙太平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美男子”。他身上的红色兽皮甲比他的肤色更红,显得他没有那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