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刘晋在办公室和黄科长一起,谈起了中午在甘科长处,看到的周边农村夫妇无理取闹的情节,黄科长叹了一口气,说:“工厂办在农村,真的是要沤很多气啊。”
县里面的企业,有很多都办在农村地区,周边的农村社队和社员住户,心里面总有一个想法,企业是公家的,是上级政府部门的,作为企业周边的住户,那就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厂吃厂,把企业作为唐僧肉,大家都来分杯羹。
环境污染、噪音影响、农赔项目、损失赔偿,各种由头,真是五花八门,有些干脆就是巧立名目、敲诈勒索,反正是挨边不挨边,只要扯得上,都要跑到企业来,捞点油水走。
多数的县级机构内,都设置了如“工农协调办”等类似的部门,专门主管和负责厂社纠纷矛盾的处理,区、乡政府和政法部门也都负有维护地区稳定、协调各种纠纷矛盾的责任,大队、生产队的干部,一边是讲大局,要帮助政府部门抓协调,一边又是要为地方讲话,维护当地农民利益。
苦的是企业,遇到类似的矛盾,只要不是重大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让企业出点钱,摆平矛盾,花钱买稳定。
刘晋所在的机械厂,地处小镇旁边,周围都是山水和农田,好在周边住的农户不多,但工厂大门口到公路边有一条长度约为1里多远的简易公路,连接着工厂和外界联系以及车辆进出的通道。
把以上情况向刘晋简单的说了一番之后,黄科长再次用很难受的语气对刘晋说:“这条进出路可把我们工厂害苦了。”
“为什么呢?”刘晋问。
“当地的一些农户,只要他们提出来的利益没有满足,或者是什么事不满意,动不动的就是堵路、挖路,上面一来协调,各打五十大板,花钱买稳定,吃亏的还是企业。”黄科长回答道。
刘晋接着又问道:“那公安政法部门不管吗?”
黄科长说:“管啊,但他们来也是协调为主,只要不是动手打架或发生了重大事情,他们也不可能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