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在与张昭讨论时,林锦城意识到十年后私营电影院线将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
这一发现让他明白,自己过去的观念完全错误。他曾以为无论电影行业如何变迁,他都可以通过与其他影视公司的合作来掌控自己的作品,共同获利。
但现在他意识到,在未来,他不仅难以掌控自己的电影,还有可能沦为资本的工具。
虽然像徐峥这样的导演似乎能自主创作并从中获利,但实际上,他们作品的最大收益可能都被背后的资本拿走了。
在当前环境下,由于高票房电影不多,具有潜力的影片无需主动联系院线,院线便会主动寻求合作。此外,由于竞争较少,在宣传发行方面也不需要投入太多精力。
然而,十年后的互联网时代将是独立电影制片人的寒冬,因为那时电影市场将高度竞争,而互联网巨头不仅涉足制作,还控制了发行乃至院线。
如果电影没有这些巨头的投资,便很难获得理想的上映档期,发行渠道也会受到限制。
那时,即使是光线、博纳这样的传统影视公司,尽管知道与BAT等互联网企业并非同类,最终也不得不接受它们的投资,因为它们掌握的渠道实在是太关键了。
如果BAT只是投资城子影视或参与电影项目而不干涉其他事务,林锦城是不会拒绝的。
尽管BAT不像某些煤炭老板或房地产商那样仅仅投入资金并安插人员,而是采取更为深入的干预,不仅要求管理权限,甚至干涉到电影创作的核心环节,如剧本、演员选择等,几乎让导演变成了执行者。林锦城并不希望在这种情况下沦为资本的工具,因此决定自己建立电影产业的基础。
目前,他已经成为了电影制片方的一员。而对于宣传发行这一块,他认为时机尚未成熟,毕竟未来主打线下宣传的宣发公司势必会转向线上推广。因此,他认为不如直接着手于电影院线的建设,以迎接未来的互联网时代。
“我们要开自己的电影院线。”林锦城对张梓伊说,“我想过了,开电影院线虽然需要大量资金,但我计划从小规模做起,逐年增加影院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