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和二宝也说:“想吃冰棍儿。”
杜若还能怎么办,只能买了,大热天的,吃根冰棍儿也没啥。
杜若也买了一根冰棍儿,娘几个便坐在一边石阶上啃冰棍儿。
一大四小,远远看去还挺可爱的。
就是路过之人,不时看向他们,特别是杜若,竟然跟孩子一起吃冰棍儿了,也真是不像话。
这种眼神儿杜若一点儿也不在意,冰棍咬得嘎嘣响。
但还是有那些好奇的人,也学着杜若样子给孩子买了冰棍儿。
孩子的妈妈跟杜若差不多年纪,她的娃儿跟大宝二宝差不多大。
也跟杜若一样一人拿着一个冰棍儿吃着了。
这些杜若都看在眼里,也没说什么,人家想学那就学呗。
杜若不在意,三个娃娃也很淡定,开心地啃着冰棍儿。
只是那个妈妈带着孩子咬了几口冰棍儿便不想吃了,“妈妈,这冰棍太难吃了。我想吃软软的冰激凌!”
一句话,让杜若升起了警惕。
这年头,老百姓吃个冰棍就算是奢侈了,更不用说那啥冰激凌了。
怕是连听都没听过。
不是说这年头没有冰激凌,早在三几年的时候,这玩意儿在沪市那边就有了。
但是,十年浩劫刚过去没两年啊,冰激凌这玩意儿不可能在市井之间普及。
所以,这娘儿俩是什么人?
杜若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死老头子的人,沈离不是说,那个死老头来京城确实带了一个孙子来,那孩子的年纪跟二宝差不多。
看来就是他们了!
杜若用眼角余光瞅了眼那娘儿俩。
男娃长得还不错,就是那眉眼之间尽是傲气,以及嫌弃。
妇人的相貌同样不错,看上去属于温柔一挂的。从衣着打扮来看,是个讲究的。
她头发挽起,用一支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簪子绾了起来,很是利索。
但是杜若还是能够发现,这人的头发有烫过的痕迹,怪不得要这么挽起来呢。
这才八〇年,杜若还真没发现大街有烫发的人呢,估计还得过上几年才会流行烫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