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也喝了一口茶,说道:
“林小雅这件案子,折射出我们现在不少元老对他们的女仆的二个基本认识:第一,女仆是奴婢,如果不算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起码也是低人一等的奴隶;第二,女仆是归化民中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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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两个认识是矛盾的,但又是对立统一的。因为女仆太特殊,她们的确是奴仆,但她们却是元老的奴仆。作为归化民的一员,她们实际上是处于法律地位――姑且不论是哪家的法律――最底层,不但没有人身自由,连赎身的权力都被取消,必须彻底的依附于元老本人。而她们作为元老的女仆,实际上又是归化民中最亲近元老的人,而元老又是拥有《共同纲领》的法律特权的,这就给未来的很多法律问题埋下了隐患。
“萧主任,元老给予女仆特殊待遇在元老院里并不罕见――关于这个问题,文总是有过谈话的。”
“一部分元老感情上比较丰富。再说这女仆等于是发妻。同甘苦过来的。如果有了孩子的话,情分更不同了。”萧子山说,“我是完全能够理解的。”
“正是这样,所以女仆或者生活秘书这个不显眼的称号远远不能总结出她们的真实状态。而且亲近必然产生信任,或许元老中有些人信任自己的生活秘书是超过自己的元老同志也未可知。”
萧子山点了点头:“人之常情。”
“然后,就牵扯到女仆的卑微地位了,程咏昕臆想中的《大明律》,不如说是她心目中女仆的真实地位:女仆是物化的,是一种‘会说话的牲口’――我这里无意贬损她,因为元老院里不少人就是这么想得,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