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告诉林哲,那女孩叫爱丽丝。
女孩子里面业绩算出众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爱丽丝给自己定的目标相当高,完不成心甘情愿接受惩罚。
看来这爱丽丝是成功被洗脑的那一批。
跟这种人每天待在一起,林哲真怕有一天自己变得跟他们一样。
以前光听说疯起来连自己都不放过,如今算是见识到了。
当天晚上林哲就在想,自己在村里可以说是过的皇帝般的日子
何必大老远跑出来遭这份罪,这不是纯属吃饱了撑的吗?
想着与其在这里和他们一起疯,还不如回村里当大爷去。
林哲正要收拾东西,王晓就推门走了进来。
而且穿着的非常性感。
上身一件宽松的白衬衣,下身只穿了一条短裤。
从王晓的穿着来看,说明王晓是懂男人的。
“这是要干嘛去?白天教你的手法记住了没?不如趁着现在拿我练一练?”
话都说到这了,是个人就知道是什么意思。
当然林哲也不例外,既然王晓馋成这样,那林哲就得好好宰她一下。
“我手机好像不太好使了,我得出去买个手机。”
这句话如果是在村里,立马有人抢着给林哲买。
可对方是王晓。
这娘们有个外号叫糖公鸡,比铁公鸡还恶心。
铁公鸡顶多是一毛不拔,而糖公鸡还得倒粘。
王晓能舍得给林哲买半只烧鹅,已经是破天荒了。
这还是看在林哲将来能给她赚钱的份上。
而林哲刚才的话,王晓选择性的当做没听见。
并且还给林哲洗起了脑。
“格局小了不是?脑子里一天都想些什么?你要清楚你来这里是干嘛的,你是为了赚钱,既然是赚钱,那肯定得有技能,将来你把手法练好了,别说是买个手机,就算是买部车子也是谈笑间,我说的这些你能懂吗?”
话说成这样也就算了,能把白嫖说的这么高大上,看来林哲还得跟她好好学学。
忽悠人的最高境界,就是自己先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