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斯的眼睛不时凝望着高楼大厦间闪烁的霓虹灯,有那么一瞬间,他看见了无数在空中欢快飞行的汽车,地面上人头攒动。
吉金斯似乎带他走了另一条路,那是条更加偏僻、远离人群的小路,那些绚烂的霓虹灯完全察觉不了这条通往黑暗的小径。到了地方,吉金斯遂打开挂在胸前的手电筒,接着琼斯便能看见黑暗的墙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标识:
救世主万岁!救世主万岁!
他自黑暗中诞生,
将带着我们走向新生!
救世主万岁!救世主万岁!
你的光芒照耀大地,
你的姿态响彻世界!
这当然是一首诗,但是具体是谁写上去的,这还有待确定。不过琼斯还在这首诗的结尾处看见了一个名字——琼斯·伯格。这就是他的名字,一个字都没错。
琼斯略带慌张地看了看吉金斯,他耸耸肩,接着走到琼斯身后,手电筒的光芒穿过他的脑袋,再次照在一块充满裂痕的墙壁上,那里画着一个兽人的头,那个兽人的头像跟琼斯很是相像。琼斯愣了愣,吉金斯再次给琼斯看了看尽头的一块墙壁,那块墙壁上也写着:救世主万岁!救世主万岁!
琼斯摇了摇头:“万一这些人写的不是我呢?——这完全有可能。”
“不,他们写的就是你。”吉金斯说,“这个角落任何一块墙壁上都写着你,包括你看到的那首诗歌,在结尾还写着你的姓名呢!你再看看,那个人甚至把你的样子都画在墙上了!”
“可那说明不了什么。”琼斯固执地说,“要我来看,那些人甚至只画了我的头像,却完全没有把我最本质的特征画出来,比如说我手上的这个痕迹。”
“哈!”吉金斯大笑一声,“这同时也说明不了什么。相比你手上的痕迹,人们有时更在意你的样貌。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了你的模样了,你看:他们知道你的姓名,知道你的模样,甚至还知道了你的身份!——我敢说在许久之前,就有人在观察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