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在餐厅打工的经历后,天吴很想认真地给指挥官做一顿饭,然后…认真地炸了厨房,同时把“自愿”试吃的指挥官(黎玥:不能不给面子…)送进了急救室,抢救了三天后勉强能动了。
其之五:
在没有任务的时间里,每天都会坚持练字,字体不断地改进,让塔伦感到了一丝危机感。当然,攀比之心是无故的。
其之六:
练字的过程一般情况下是很顺利的。当然会出现二般的情况。塔伦无意中的举动导致墨水溅翻,整个休息室内全部是墨水,天吴的笔记全部被染黑了。
其之七:
在那天,天吴和(核)善地说服(暴揍)塔伦自愿(怨)成为自己的毛笔。在那段时间里,天吴是用塔伦的尾巴练字的,实现了真正的“狼毫”笔。
其之八:
对小说中的剧情很感兴趣。尤其是一只被周围人敬称为“大哥”的狼兽人,他所在的村庄来了一位爱哭的小男孩。为了哄他不哭,大字不识一个的大哥愣是从村中婆婆那里学会了几首童谣。凶悍又温柔,这其实也是队员眼中的天吴。
其之九:
故事中的大哥为了保护小男孩,被邪物刺穿胸膛而后撕碎,长眠于小男孩眼前。小男孩是命中注定的恶龙、必然的魔王。大哥知道,但还是愿意去给予全部的爱,活下来的小男孩最终也决定用生命换来新的开始。“大哥,我是不是算半个合格的魔王了……”
其之十:
天吴讨厌这样的结局,却又不知如何改变故事的原貌。指挥官又重写了一段新的结局:彼岸的葬主忽起兴致,想看看这份羁绊能否延续,超越轮回。让他们留下了记忆,最终在来世以原貌重逢,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算是一个拙劣而又美好的结局。
其之十一:
“虽然改的很烂,但终归是个好结局不是吗?重要的就在于你拥有改写它的可能,拥有去纺织所有命运的能力。我相信你也可以,天吴。”少女就这样对大青虎说道。是啊,他已经拥有改写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