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没被欺负吧?”
任幸俯下身焦急地问道,手不假思索地就放到了女孩的头上,努力想要安抚她。
如果换作平时,这样大胆的冒犯肯定是要遭受严厉制裁的,但少女现在却完全没有抗拒,而是立即露出了稍微安心了的神情。
这样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任幸忘记了沈晓婉对自己搞的那些恶作剧,也忘记了她对自己大敲竹杠的可恨,心中只剩下了深深的怜惜。
“没有被那个变态欺负吧?”
任幸又一次问道。
虽然现在最重要的无疑是安抚少女的情绪,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总觉得必须先问清楚这件事不可。
沈晓婉轻摇了一下头,用微颤的声音说道:
“他抓住了我的手,我用另一只手打了他的脸,又狠狠踩了他的脚,然后乘机逃掉了……”
听到踩脚这个词,任幸的脚尖立即有些隐隐作痛,心里却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以自己切身体验过的惨痛经历,他完全相信沈晓婉刚说的那一套能让任何男人撒手。
但看到少女亮出来的那支白玉般的皓腕上印着的一圈淡红色箍痕,任幸心中的怒火却变得更加难以抑制了。
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对自己身边的女生怀有着天然的责任感,尤其是厌恶别的男人来侵害她们,即使原本没有什么亲密的关系,也会感觉像是独属于自己的珍宝被抢夺了一般。
这就是所谓雄性的领地意识,任何性别被标注为“公”的动物所最不可触碰的逆鳞!
何况,沈晓婉还是自己的员工,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少女,而且还没有成年……
从各种意义上说,对她的侵犯都让任幸无法容忍。
“那混蛋在哪?我这就去捶扁他!”
任幸咆哮着问道,少女小心翼翼地探出点身子,指了指巷子的另一头,说变态刚才还在那里搜寻她。
怒气冲冲地马上跳进巷子里,已经做好了打架准备的任幸,找来找去却始终没有发现变态的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