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仙”本名叫李素芝,1962年花儿枯了、草儿黄了的暮秋时节,她出生在一个世辈农家。其父为了要儿子,竟让她那枯瘦如柴的母亲一连生下5个女娃,把她父亲气得成天不拿好眼色瞅她们。就在这无亲无爱的家庭里,小素芝一天一天地长大了,转眼已到了二八年龄。粗茶淡饭、清汤寡水非但没使她形容枯槁、面黄肌瘦,反而愈发出落得面白肤嫩,丰姿妖娆。
就像其他妙龄少女一样,小素芝也曾做过好多好多玫瑰色的梦。可梦终归是梦,永远替代不了现实。小素芝意识到这一点后便不再做那诱人的梦了,她只想将来找一个朴实能干,知冷知热的男人平平安安地过一生也就心满意足啦。
然而,事物的发展偏偏与人的愿望背道而驰,现实总是那么冷酷无情。
一天,小素芝的父亲说要把她嫁人,嫁给大沙坨子村30多岁的老光棍高士木。小素芝傻了、呆了,她不愿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她哭、她叫、她跑、她闹,都无济于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荒蛮的乡村就是“皇天圣旨”,谁敢违抗?何况小素芝的父亲还接受了人家500元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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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昧导演着一切;野蛮操纵着一切。
于是,就在小素芝刚刚过完16岁生日的几天后,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把小素芝送到了那间黄泥掺沙砌成的新房里,送到了那个什么都没又却有一身力气的男人怀里。
一夜之间,小素芝由一个黄花大姑娘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媳妇,并很快为她的男人生了一个患儿。望着可爱的女儿,素芝的内心似乎有了一种寄托,婚后一直阴云不散的日子终于透进了一缕温暖和煦的阳光。她想这辈子我们娘俩只要不挨饿受冻也就别无他求了。
然而,此时却有一个人打起了李素芝的主意,此人就是“嘎爷”董德林。每逢队里分配干活时,他总是安排李素芝干既轻巧省力又多挣工分的俏活,因为他是生产队长,有权分配。别人看在眼里,笑在心上,他们都清楚董德林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呀。
随着树叶绿了又黄,黄了又绿。董德林觉得时机已成熟,便在一天强行将李占有了。
事后,李素芝想告诉丈夫,可一想到自己身上穿的,家里用的都是董无偿供给的,她也就默不作声了。然而,忍让和怯懦只能纵容对方得寸进尺。从此,董德林视李素芝为己私有,只要他心血来潮,无论何时何地李就得陪他睡觉。李的丈夫高士木生就胆小怕事,老实憨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媳妇被人霸占也不敢言语,真是黑瞎子敲门熊到家啦。
日久天长,李素芝竟怀上了董的孩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个不该出世的女孩呱呱坠地了。
寒来暑往,春种秋收。转眼跨进了1991年的门槛,“嘎爷”与“凤仙”的私情已日趋公开。此时的“嘎爷”越来越肆无忌惮,他总觉得高士木是横在他和“凤仙”之间的一块绊脚石,他决定让“凤仙”与高离婚。“凤仙”迫于董的淫威,她对与高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已无心恋战,遂向高提出离婚,高听后是一百个不同意。离婚不成,“凤仙”便跑回娘家,数月不归。高被逼无奈,只好同意离婚。
当初董德林撺掇“凤仙”离婚是想让她一心一意服侍他,哪曾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有一个人竟动了迎娶“凤仙”之意。此人就是大沙坨子村数一数二的精明人朱成林。
二年前,他的媳妇患急病而死,撇下他和一个15岁的儿子。成了鳏夫的朱成林虽已到不惑之年,仍常感夜晚难熬。忽然得知“凤仙”与高离婚的信后,他马上托邻屯好友前去向“凤仙”说媒。那“风仙”闻知是精明能干的朱成林求婚,心里已有几分同意,但又慑于董的淫威不敢贸然相允,只好婉言推脱。那朱成林多精明。他一下猜出了个中奥秘。
一日,他找到董德林求董把“凤仙”让给他。董德林倒也爽快,慨然应允,不过提出两个条件:
一是允许“凤仙”与朱成林成婚,但董与“凤仙”仍保持关系;
二是董与“凤仙”所生之女朱要抚养长大,直到出嫁。
朱成林一听,气得七窍冒烟:好啊,董德林,你把我也当成高士木那个活王八啦!我宁可不吃那天鹅肉,也不戴这绿帽子。最后,二人谈判未成,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