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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李晓瑾打电话给许景阳,狮口大开,向许景阳索要5000元,还说如许不答应,就打电话给许妻,许景阳答应次日去李住处。
11月4日上午,李见许未去送钱,又打电话给许,称如不给钱,就往许妻的单位打电话,无奈之下,许说下午一定去。
11月4日下午,许景阳没有去单位上班。
下午2时30分,许景阳来到了李晓瑾居住的平坦一小区3号楼1号家。进家后,李晓瑾再次提出要钱之事,许景阳推说过两天一定给。二人在卧室发生关系后,李晓瑾进入厨房准备热水洗澡。就在这时,坐在沙发上一根接一根抽烟的许景阳正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在亲笔供词中,许景阳这样描述他当时的心理:“她三番五次跟我要钱,我在她身上已经花了一万多了,实在没有钱了,但如果我不给她钱,她就要打电话告我爱人。于是我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弄死算了。”
就这样,“给钱确实没了,不给钱她又要闹事”,许景阳在这种情况下,萌发了杀人的念头,并开始着手实施罪恶。
他趁李晓瑾在厨房洗澡之机,用刀将李颈部砍伤,但显然不太厉害,李晓瑾当时还返回卧室稍作休息(现场由厨房通往卧室的带血足迹就是在这时形成的)。大概是金钱万能的“真理”已经统治了她的思想,她天真地以为只要不再逼许要钱,许就不会再伤害她了。于是她向许求饶“不再提钱的事,也不敢给我爱人打电话了”(许景阳语)。然而,许景阳早已坚定了要置李于死地、永绝后患的决心。
他假意应允了李晓瑾的要求,但就在李晓瑾二次进入厨房洗澡之际,他尾随李晓瑾进入厨房,趁李不备,用擀面杖猛击李晓瑾的头部,李晓瑾倒地后,许恐其不死,将李晓瑾摁在煤气灶下,用手猛掐李的颈部,见李晓瑾还在喘气,许又返回卧室,剪下用作电灯接绳的一截尼龙绳,勒在李的颈部,直到确信李晓瑾已死亡。
做完这一切,许景阳穿上衣服,但他并不急于逃离现场。他先是将菜刀和擀面杖丢入水缸内,又在卧室内四处翻动,把死者的BP机、掌中宝手机、充电器以及皮马夹、皮夹克和牛仔套裙等部分衣物席卷一空,装在一个旅行箱里。直到天黑下来,他才离开现场。临走之时,他也没有忘记用拖把把卧室门口拖了一遍。
尽管许景阳做事缜密,还是露出了破绽。破案后证实,现场发现的阿诗玛香烟盒以及14个烟头都是许景阳留下的,茶几上发现的袜子也是许留下的。许景阳作案后,把皮夹克、皮马夹和牛仔套裙等衣物于11月9日寄给了在哈尔滨工程大学读书的女儿,也成为许作案的铁证。
11月14日下午5时,在经过一天一夜的颠簸后,死者的哥哥一行五人,从大连乘火车千里迢迢来到阳泉,刚下火车,办案人员就告诉他们案子已经破了……
这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使死者的家属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余多少多了一丝欣慰。写有“破案神速,为民除害”字样的大红锦旗,饱含了他们的感激之情。
可以说,李晓瑾从小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父母都是大连瓦房店市劳改支队干部,生有一子四女,李晓瑾排行老三。李初中毕业后,在劳改支队下属的机床厂当绘图工,可谓一帆风顺,但两次婚姻的裂变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1981年,李与一名建筑工人结婚,但没想到丈夫是个地地道道的酒鬼,动辄拳脚相加,恶语相向,1986年二人分道扬镳,6岁的儿子判给男方。1992年,李与同厂的一名工人再婚,二人感情甚好,但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丈夫1994年在山东做生意时被人劫财害命破。
据其哥介绍,李从此性情大异,前后判若两人,变得偏执起来,“谁的主意也听不进去”。1977年上半年,李开始离家出走。做小姐的事,李一直瞒着远在干里之遥的双亲及兄妹,家里一直以为李是在“山西省榆次市的一家酒店工作”,直到案件发生,才明白事情真相和一年来李在外的所作所为。
“是钱害了她!”李晓瑾的哥哥说。
其实就在案发前,李晓瑾已经思归心切,大概她已厌倦了一年来的漂泊生涯。就在她遇害的当日凌晨,她还与远在瓦房店市的父母通了电话,这也是她与亲人的最后一次通话。在电话中,她说等“给家里寄3000元钱后,就回家”,但她最终没有能活着踏上归途。就在14个小时后,她惨遭毒手。
钱不是同样也害了许景阳,害了许景阳一家吗?
许一家四口,夫妻感情甚好,一双儿女在今年的高考中金榜题名,分别被上海交通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两所名牌大学录取。就在案发的前几天,全家刚刚从拥挤的洪城河排房搬进苹果园宽敞明亮的楼房……但这一切,对许景阳来说,已经成为过去,他必须面对法律的严厉制裁。
当许景阳的妻子用颤抖的手在《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上签字的时候,她怎么也不能把丈夫同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划上等号。许景阳哪曾料及昔日歌厅一夜之欢娱竟植下日后之祸根,不知刚刚步入象牙之塔的一双可爱的儿女,一旦寒假归来,将如何面对这已经形同破碎的家庭;李晓瑾财迷心窍,直至生命的尽头,还在上演着金钱与肉体的交易,这也正应验了“人为财死”的古话,她那年迈的双亲注定要在风烛余年品尝那“白发送黑发”的滋味了。
愿此案的披露,意义不仅在此案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