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媒人”为何成屠夫?2003年万荣县“5·27”无名男尸案

5月29日,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国栋带领副大队长张玉伟、侦查员韩冬彪与市局技侦科民警王清赶到韩城大池埝乡昝村镇,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对旅馆业进行了清查,并发现案犯与昝村镇薛村的薛义祥来往密切,闫志善极有可能隐藏在薛的住处。

为了工作上的方便,侦查员们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于5月29日晚8时乘坐一辆挂地方牌照的工具车下往河滩,顺着仅有的一条路来到薛的养鱼场。一进入房中,屋内一辆红色125嘉陵摩托车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薛义祥不得不说出闫志善来到这里,而且刚外出不久。张国栋等人立即将车开至偏僻处,在鱼塘四周设下埋伏,大家忍受蚊叮虫咬,急切盼望着目标的出现。

晚上11时许,闫志善从外面返回将要进入鱼塘边的房子时,民警迅速冲上前去,闫志善还来不及反抗,就被撂翻在地,戴上了手铐。

经突审,闫交代出同案犯张智德隐藏在河津清涧镇西庄村一果园内。

消息反馈到指挥部后,侯玉杰局长、张新潮政委立刻调集警力,当晚在闫志善的指认下,侦查人员将睡在果庵里的张智德成功抓获归案。

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也将涉案的许青杰抓获归案。

至此,抓捕工作胜利结束。

夜已很深了,侯玉杰局长的办公室里却灯火通明,此时,他正与张新潮政委组织民警连夜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在铁的证据面前,二人不得不如实供述了其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

正月里,闫志善通过西范村的许青杰,花了2000元给占赵军领回“媳妇”,“媳妇”在家里待了不到七八天,就像鸽子一样地飞了,再也没有回来。深感上当受骗的占赵军因索要不回自己的2000元而越来越愤怒,扬言要把闫全家大小杀掉,以解心头之恨。

闫志善看着活泼可爱的儿女,感到自家的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心里想:与其你要杀我,倒不如我先杀了你,可是他又担心自己一人对付不了占赵军,得有一个帮手才行,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姑表弟张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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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下午4时许,闫志善骑着摩托车来到河津市清涧镇西庄村张智德承包的果园内,让他帮助杀害占赵军。张智德没有答应。

5月26日下午,闫志善再次来到张智德承包的果园,又提起此事,张智德经不住表哥的一再拉拢,终于点头同意“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