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富兰克林他们三个人不同,拉玛这个演员纯属业余,他的本职是一个说唱歌手。
他跟富兰克林是一个街区的发小。
“he,an!叽里呱啦咕噜”
他跟方别碰了碰拳头,然后说了一堆节奏感极强的话。
但方别只听懂了前两个单词。
“拉玛说很高兴认识你,之前大家一起去夜店混过,他认了你这个兄弟。”富兰克林做出翻译,尔后他耸耸肩,“你别介意,这尼格尔就是个单细胞蠢蛋。不过他是个好人。”
“bro,你是导演的话难道你拍的片子入选了最佳外语片?”
“嗯哼,除了最佳外语片之外还有最佳摄影、最佳美工、最佳音乐、最佳剪辑、最佳服装设计、最佳化妆、最佳特效。”方别撇了撇嘴,“不过大概率是陪跑,我就是来凑个热闹罢了。你也懂的。”
“这已经很厉害了兄弟!”富兰克林却来了兴趣,“有没有兴趣来好莱坞发展?咱们一起拍电影!”
好莱坞?我来好莱坞拍啥?《三个男人与狗》吗?
方别摇摇头:“不了吧,其实我下部电影要拍文艺片,如果扑街的话我可能就转行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压低了声音,还偷偷看了苏沐凛一样。
不过苏大小姐的注意力都被舞台上的主持人吸引走了,估计也没听见。
富兰克林难掩失望之色。
方别要是来好莱坞混就好了,他那三个朋友都不是什么正常人,好不容易能碰到个正常人,他还是想跟方别一起玩儿的。
而且这人对去夜店嗨也没拒绝,应该挺合得来。
但他还没放弃。
富兰克林掏出张纸写了一串数字递给方别:“bro,这是我的电话。以后你要是来洛城玩儿,可以找我。”
“ok,没问题。”
方别收下了电话号码。
虽然用不到,但万一呢?是吧。
还是留着的好。
而且这几个人都是那个游戏的平行世界同位体,就算以后不再接触,但方别还是想跟他们有点儿联系。
毕竟这也是方别对前世的一种怀念方式。
俩人聊的正嗨,一直懒得搭理他们的镜头忽然转了过来。
现场响起一阵惊呼和议论以及掌声。
旁边苏沐凛掐了一下方别:“别愣着了,赶紧上台!”
方别呲牙咧嘴揉了揉后腰:“上台?上什么台?”
“咱们获奖了!最佳摄影是咱们的!”
方别懵逼了。
这什么情况?!
ps:gta5我真的很有感情。
就算现在,我也时不时上去让小富把老崔他们约出来喝一杯聚个会。
反正当时玩儿的时候,我只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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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章又是快六千字,真的不少了。毕竟后续还要吃推荐~字数太多早上架就太倒霉了。
我之后开始努力攒稿,争取上架来个大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