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不器立刻就反应过来,跟上了马特里克的思路。
马特里克笑道:“对,从知识产权上下手。ea跟国际足联的授权协议,是每10年一签。从93年到02年,这是第一份合同。从03年到12年,这就是第二份合同。”
周不器睁大眼睛,“今年?”
马特里克笑笑,“对,就是今年。”
周不器深吸了一口气。
我去!
这到底是命运使然,还是真的就碰巧了?
今年,是ea和国际足联关于“fifa”这个商标授权合同的最后一年!
如果ea想要继续使用“fifa”的标志,就要跟国际足联签订新的从13年-22年的授权合同。如果签不下来,ea的《fifa足球》游戏,就不能沿用“fifa”的名字了,就只能改名为《ea足球》了。
唐·马特里克道:“如果只是游戏的改名,从《fifa足球》改成《ea足球》,那也问题不大。玩家们玩的是游戏。叫什么名字都差不多。可是,这份授权不仅仅是游戏名,也包括了游戏相关的很多衍生商业活动。”
周不器马上就想到了很重要的一点,“电子竞技大赛!”
马特里克笑道:“对,就是电子竞技。这个领域里,畅游有很强的实力,这还是你之前的布局呢,《dota2》现在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电子竞技游戏。今年,光是畅游授权出去的《dota2》的电子竞技比赛一共有17个,私下里没经过授权的小型比赛,可能得有上百个之多。”
《dota2》是畅游的游戏,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属于畅游。
也就是说,所有利用《dota2》来进行商业行为赚钱的第三方,在法律意义上都要有畅游的许可才行。
比如,某一个电视台播出了一段《dota2》比赛的画面,如果没经过畅游批准,这就是违法;某一个直播平台没经过畅游的许可,就有主播直播玩《dota2》,也是违法。
包括线下的相关活动。
某一个电子竞技大赛,如果想举行《dota2》的比赛,正常来讲都需要向畅游支付一笔费用,拿到了畅游的授权之后才可以举办。
就像想邀请曼联和尤文图斯踢一场比赛,主办方得给钱才行。
主办方组织了比赛,通过卖门票或者卖转播费来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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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游戏毕竟是数字经济,还不太一样。
第一,数字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比较难,盗版太多;
第二,盗版只会减少收入,没有额外的成本消耗;
第三,盗版也有营销价值。
比如电视台、直播平台、流媒体平台上到处都是《dota2》的相关视频,他们几乎都没有拿到过畅游的授权。
但畅游不会去管他们。
管理太难、维权太难是一方面,还有就是通过这些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可以让《dota2》这款游戏更加地风靡。
相关视频越火爆,游戏就越火,玩家就越多,游戏厂商就会越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