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无奈地摇头,打开了谷歌搜索。
然后将手机扔给巴恩斯:“自己看。”
巴恩斯接过手机,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当看到2003字样的时候,难以置信地摇着脑袋:“哦麦嘎——真的是二十年前的歌?太不可思议了。这首歌的作曲一定是个大神!那个歌手太幸运了,如果没有这样的曲子,他唱得再好,这首歌也会沦为平庸。”
王毅笑了:“不好意思,作曲正是歌手本人。”
“啊!?”
巴恩斯惊讶地叫出声来。
他以为能作出这样曲子的人,一定是将所有精力都花在了作曲上,不可能再有精力干别的事。
没想到作曲竟然就是这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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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连赞叹之余,巴恩斯说道:“那个歌手一定是个才华横溢的人。”
王毅点头:“终于说对了一次。”
巴恩斯又欣赏了一遍MV,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他眼中充满了急切:“王,现在就跟我回家,我得学会这首歌。我听不懂中文,正好你可以教我。”
王毅耸了耸肩:“其实,我也听不太懂歌词。”
“王毅,你就别为难我了,你找我什么事我都答应你,但前提是你得教会我这首歌。”
王毅要的就是他这句话:“我教你唱歌,你和我一起去找TT·汤普森。那是一个难缠的家伙,我一个人搞不定,我需要你的帮助。”
王毅说话之时,表达出巴恩斯对自己很重要的意思。
这也是一种谈话的技巧。
大多数人都会希望自己是被需要的那个人。
但是巴恩斯这家伙精明得很,他一眼就看穿了王毅的技巧:“别跟我玩这些虚的,你答应教我学会这首歌,我会尽力帮你说服TT。就这么决定了。”
王毅心念电转。
一首歌就只能让他帮忙说服一个人吗?
目前需要被说服的可是有七八个人呢。
不过没关系,周杰伦可不是只有这一首歌。
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