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根摆着手:“不会了,绝对不会再有下一次了,等我这次回去就把酒给戒了。”
就这样王根开始签字画押,因为他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所以他的签名是法官替他写的,他只负责画押就行了。
签完字画完押,法官把判决书交到王根手里,叮嘱两句以后就和马干部一起离开了。
法官和马干部刚离开监室,周志明就喊道:“老王,把你的判决书拿过来让我看看你偷的是什么酒!”
听到周志明的话老王拿着判决书跑到周志明身边说:“求,就偷了两瓶孬酒自己喝了。”
说着,他把判决书递到周志明手中。
打开判决书看过几眼后周志明惊呼道:“我靠,老王,你可是看守所的常客呀,加上这一次偷酒喝,你一共被抓了六次,他妈的,散酒你也偷。”
惊呼过后周志明接着说:“兄弟们,老王的判决书你们也别传着看了,我直接念给你们听听算了。”
“王根,前五次都是偷酒被抓,分别判拘役三个月,拘役四个月,拘役五个月,和刑期六个月,刑期八个月!”
“这一次他偷的是江小白两瓶,估价38.6元,偷完自己喝了,这一次判九个月。”
听完周志明的介绍杨宽问:“老王,那这一次搞不好还要给你投牢的吧?”
老王眼睛一翻没有说话,这时候刘东东接着问:“每次都几个月,虽然说你喝过五次稀饭,但是你一次也没有去过监狱,你说说,你这稀饭喝的是什么?”
老王也不傻,杨宽的话他虽然没有回答,但是刘东东说完他赶紧回答道:“报告,我判八个月那次去过监狱,在监狱里待了四个月!”
“那这一次九个月,你还要去监狱,老王,想在监狱还是想在看守所?”
老王继续回答:“我肯定想去监狱,上一次在监狱我负责捡垃圾,中午还能吃到肉,还能吃到焖面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