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街上贴出了告示,内容是:兹有暴民乱党分子胡某某,扰乱视听,阴谋叛逆,为省府擒获,为肃纪安民,公署定于六月二十五将胡某游街示众,押赴石集台当众问斩。另有贼党若干,匿于民间,有绑缚送官或报告讯息者,重赏,察知藏匿与匪同罪。
舅妈是个胆小怕事的女人,生怕藏在家里的唐钊惹出麻烦来,因此坚持要把他赶走。
“他跟咱们无亲无故,若是被官家搜出来,与匪同罪,没来由的招祸事,大傻瓜,冤大头,他是死是活,与咱家丝毫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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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益发不肯,疾言厉色说道:“头发长,见识短,人活在世,讲究一个‘义’字,不分好歹,不辨忠奸,与蝼蚁有啥区别?娘们见识,鼠目寸光。”
罗汉雄当然是支持舅舅的。
“舅舅,我原先以为,你只对钱财感兴趣呢,原来有一颗大仁大义之心。您的境界很高。”
“什么意思,你以为我是个糊涂蛋?告诉你小子,我对钱财感兴趣,不假,但是还分得清大节。”
舅妈当然极度不满。
“好,好,你们装好汉,受了牵连,被官府抓了定罪,到时候哭的都不着北。”
罗汉雄安慰她,“舅妈,别急,我马上想办法,把他送到城外去。”
“谢天谢地,你快点吧。“
罗汉雄决定出城一趟。
事情很急,告示上说:二十五那天要处死胡先生,这个消息要马上通知唐钊的同伙,不能耽搁。同时,唐钊久留城里,也十分危险。
出城,必须出城。就算舅妈不赶,也得把唐钊送出城去。
但是,出城容易,但带着个伤员就难了,而且唐钊还是官府严令搜捕的人,贸然行事,肯定不行。
怎么办呢……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办法来。
下午的时候,马大明来了。
他急匆匆地在踏入商行,对罗汉雄悄悄说道:“不好,老罗,有重要情况,他奶奶的,陆大牙这家伙,真是属狐狸的,尾巴尖都白了,放个屁都带着一股白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