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分时节,整个龙岗都跟着忙碌了起来,家主周莱正在组织族人们进行秋收,家主夫人郭袖香则是忙着将龙岗这一年来生产的各种仙器进行出口。
如此忙碌的季节,却有着一处与俗世隔绝的圣地,没错,正是龙岗周氏的藏经阁。在这精美的书阁中,一个小小公子正在悠然自在地捧着本书,细细品味着。
周文轩性格内向,不喜欢与其他人有过多的交谈,所以多半的时间都呆在书房之内,有时候为了方便甚至直接睡在书房中,经常一呆就是许多天不露面。不管是在龙岗周氏,还是在奉天盟,只要他一进书房,几天内都甭想再看到他,除非有人去喊他。
长辈们经常调侃说周文轩是一只喜欢嗑书咬墨的“小耗子”,一只钻进了书房就出不来的“嗑书耗子”。
这一日,周文轩依旧是睡在了书房,所以一大早便捧起了一本厚厚的古籍。这时,书房的门被轻轻推开,周文轩以为是奶奶又派人来叫他了,所以便也没有太过在意。
周文轩只是轻轻地说了一句:“你先出去吧,我再过一会儿就回去。”
“咦,怎么还有一个人,你也是来打扫藏经阁的嘛?”进来的人是个女孩儿,瞧着应该会比周文轩大上一点。
周文轩放下了手中的书籍,他打量了一下自己,原来是自己忘记了带袖标,所以这个女孩儿才会误认为他也是来打扫书阁的童子。不过没办法,周文轩从小就不喜欢奢华,尤其是在书阁这种他眼中的“圣地”,在来书阁时周文轩是能穿得多朴素,就穿得多朴素,所以才会忘了袖标。
袖标是龙岗周氏用来区分族人和外人的标志,其上绘制着龙岗周氏的族徽,因为龙岗周氏的子弟以锻造工艺为主,所以平日里很少穿着道袍,这才有了袖标的诞生。
周文轩想解释道:“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打扫书阁的童子,我只是单纯喜欢这里。”
女子说道:“你这孩子真奇怪,小小年纪却喜欢书阁这种古板的地方,不过既然在这里,那就一起来收拾吧。”
“诶?不是,我...”周文轩见误会越来越深,便欲说清自己的身份,可是女孩却没给他这个机会。
“好了好了,我不管你是哪里的童子,不过既然在这儿,帮帮忙总可以吧?毕竟这么大的龙岗周氏,有个互相照应的人是好事才对。”只见女孩儿伸出一只手去拉周文轩,由于周文轩体质的原因,所以他的身体柔弱得很,女孩儿这一下差点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
周文轩被逼无奈,只得放下书本,跟着女孩儿开始忙活。途中周文轩越想越气,因为他正看到最精妙的地方被打断了,他在想等他出去之后非要这个女孩儿好看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