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扬告诉周鹏,车辆的登记人确实是韩越,而来投案自首的肇事者,也就是那个保安也是在韩家其中一家酒店就职。
根据肇事者的供述,当天他和韩越借了车后,由于对改装过的车辆动力和性能不熟悉,所以开的快了一些,由于路面湿滑所以导致车辆失控造成了这起事故。
而且李克扬也说,这件事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是个顶包案,不过对方在这件事上也找了关系,但是不是自己这条关系线上的,他也不好插手。
周鹏问李克扬肇事方有没有酒驾或者毒驾嫌疑,李克扬则表示,肇事者的底子很干净,没前科,当天各项检测也没有异常。
至于韩越,虽然车子登记在他的名下,但他不是事故的当事人。也没有权力对他进行调查,除非有证据证明当天是他开的车才可以,不过就算是酒驾现在也检测不出来了,即使能检测出他体内有未代谢干净的毒品成份,也无法证明对方是在当时吸的毒。
“你的意思是说,韩越就一点事都没有了?”周鹏问道。
李克扬叹了口气说道:“以目前的证据来看,他顶多有出借车辆的赔偿责任,再就是非法改装的责任,但是这些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那如果这起事故如果最后结案,对于肇事方来说是好的结果是什么?”周鹏继续问道。
“如果不做尸检,从法律上就无法确定车祸是最终导致当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即使有医院的就诊记录和病历以及死亡证明也没用,这就是法律规定。
如果这点确定不了,对方只能算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不过有他有自首情节,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再得到家属的谅解,或者能够举证肇事司机当时并非主观意识逃逸,最后可能顶多也就是个缓刑。”李克扬说道。
“逃逸还分什么主观和非主观意识?”周鹏不解得问道。
“亏你还是学法律的,如果肇事方咬死自己不知道撞到了动物还是什么,或者能够证明当时他自己也受伤了,需要及时就医,这些都可以做为非主观逃逸的证据。”李克扬说道。
“还可以这样?这……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周鹏说道。
“唉,法律,是给守法的人制定的……”李克扬摇摇头说道。
由于这件事韩家找了关系,所以李克扬也不好插手,在体制内既然没有突破,周鹏便决定自己调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