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有了后来的拉斯克和诺贝尔。
不然,一个三无学者,想获得承认是很难的。
李老师是从运动年代过来的人,到现在都没倒下,自然反应很快。
他瞬间就把这件事情的性质定性为:是沈光林“抄袭”和“剽窃”了自己的成果。
这还用说吗。
沈光林肯定是以某种方式窃取了自己的劳动成果,然后冠上他自己的名字拿出去进行发表。
自己写的论文就放在抽屉里,自己多次在课堂上讲述过自己的观点,沈光林肯定是从哪里“偷”到了,然后进行可耻的“剽窃”。
是可忍,孰不可忍。
其实,沈光林还真的不是剽窃,他是根据已经知道的结论倒推出来的,这是他完全的个人成果,任何一个过程都经得起检验。
“行吧,随便你吧,咱们各自摆证据就是了。”沈光林没有要退让的意思。
反正他的论文已经邮寄出去了,等论文发表,这成果就是他沈某人的。
国际学术历史上,关于“剽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
比如,一些学者参加某次学术交流活动,偶然听到了别人随口讲出来的成果,自己回来立刻加工成为自己的发现,然后抢先发表出去,这种事情不要太多。
还好,沈光林日常编写论文的时候也是非常注重记笔记做记录的。
这是一个好习惯。
每一个观点的形成,出自哪本期刊,哪份杂志,他什么时候看到的,什么时候做的摘抄,一一记录在案。
沈光林从开始写论文的时候就在防备着跟别人斗争了,自己的记录非常完整,而且时间线都有,不怕争端的。
而且,他还会故意和别的老师一起探讨一下自己论文中的某个小“问题”,别人给出正确见解之后,他自己立刻记录下来,表示某年某月某日,谁给他提供了帮助,帮助内容是什么。
好为人师是共性,大家能够帮上沈老师的忙,自己也很高兴的。
沈光林就想着迟早有一天,自己万一做了一份“好东西”出来,比如,他“偶然”发现了石墨烯,然后被别人强行抢走了该怎么办。
现在,沈光林跟李老师的论文偶然碰上了,虽然是意外事件,但也是必然,而且两个人都没有退缩的打算。
既然要扯皮,那就从固化证据开始呗,这种事情沈光林也是轻车熟路。
甚至,他还列出了时间线和清单,就像使用PROJECT做工程管理一样,一目了然,直观的很。
不但如此,沈光林还把自己的资料复印一份放办公室里,一份放宿舍里,然后把原件放自己家地下室里。
甚至,为了“安全”,他还做了一份复印件放到小姐姐李蓉位于DC区的办公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