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杀过人。】
第三条中的剪衣服泼冷水,是林柯颖做的事,于书写人而言为假。
第四条是真的,作为杨钰的普通校友,不可能见过压根不关心杨钰的生活状况,甚至命令她帮姐姐伪造成绩的父母。
说不定直至杨钰跳楼自杀的当天,她的父母都没出现。
第五条杀过人,这点之前就已经解释过了,是一句可以夸大,也可以缩小的模糊文字。
举起刀刃攻击无辜同伴属于杀人行为。
在对方将自己逼入绝境,无奈反击或迫于规则限制努力存活,拿走唯一一条求生道路,也可以变相理解为杀人。
这句话就是为了故意混淆视线而写出,是真话。
只要进入规则怪谈,并在此长期存活的人,怎么可能双手干干净净?
字条后三句话的真假顺序是假真真,那么前两句表示一真一假。
【我有一个妹妹,我和妹妹在同一所学校上学。】
【我们虽然不同母也不同姓,但关系很好。】
不同母也不同姓?
一般来说不都是同父异母吗?
这种奇怪的形容,仅仅只是为了切合林柯颖和杨钰这对儿,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姐妹吗?
还是说书写人想在此处做手脚,隐瞒自己的身份?
十名校友中唯一同姓的人就只有……
陆苏和陆初仪。
时肆回想起在利姆诺斯群岛电影院副本中,陆苏选择的灰姑娘电影。
灰姑娘在家庭教师的蛊惑下,一心想杀死继母扶家庭教师上位。
于是趁着父亲外出工作,故意让继母帮自己在木箱里寻找衣服。
趁继母将脖子伸进木箱翻衣服时,猛得盖住箱子,将继母的脖颈夹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