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经过去八年,凶手早已经伏法,想要还原当时的案情几乎不可能。
从案卷资料上来看,姜春确实是凶手。
案子办得很扎实。
难怪蔡英雄敢拍着胸口保证。
不过杨霄还是从中找到几个不是疑点的疑点。
第一个,姜春没能在口供中还原作案现场,无论是面对警方的审讯,还是法院的庭审中,提到杀人的细节,姜春都是以记不清、脑子糊涂等借口敷衍。
第二个就是,在第二起发生在化肥厂家属院中的那起凶杀案中,凶手和母亲发生过激烈的打斗,母亲所受到的伤害比其他遇害者更严重,警方也从母亲的指甲里提取到皮肤组织,经过DNA的比对,与姜春并不相同。
不过这一点并没有成为否定姜春杀人的证据。
也许那些皮肤组织是母亲在其他地方留下的,毕竟证明姜春杀人的证据更充分。
最后一个疑点就是来自于杨霄的办案经验。
从姜春连环杀人案中可以发现,受害者有八十多岁的老人,也有几岁的孩子,凶手没有针对某个特定的目标群体,说明凶手行凶是随机性的,这类凶手杀人只有一个目的,满足内心压抑的杀人欲望。
也就是说凶手是个人格完全扭曲的变态,只为杀人而杀人。
这类案件的作案间隔时间都相对规律。
凶手的心理都存在一个压抑杀人冲动的亢奋期,杀人后的舒缓期,以及再次杀人的冲动期。
根据外国的研究,这个时间有长有短,但是每个杀人周期的误差不大。
然而这四个案子没有这样的规律,或者说规律被打破,姜春第一次杀人,时隔一个月第二次作案,不过第三次作案的时间只间隔了一周,随后才一个月后再次作案。
在第二次和第三次杀人的一周时间里,姜春是遭遇了什么事情,还是受到什么刺激吗?
亦或者第三个案件的受害者并不是随机挑选,他有什么不同吗?
杨霄从成堆的资料中翻出第三起凶杀案的案卷。
凶手是一个六十多岁的退休女教师。
名叫武桂兰。
丈夫早逝,没有子女,多年来一直独居。
邻居同事对她的评价是心地善良,在市某中学执教四十年资助过多名贫困学生,是个受人爱戴的好老师。
这样一个人跟小学都没毕业的姜春不会有任何交集,应该不会结仇,为什么姜春会在刚刚杀害一对母子几天后就对武桂兰痛下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