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二叔用这种眼神看我,原来根子在这。
“怎么是她?”我有点意外。
“为什么不能是她?”
二叔呵了一声,简单和我说了一下抽屉姐的过往。
这位姐,出道时顺风顺水,关键是,她有一个恋爱脑,年轻时候最迷的就是各种类型的帅哥。
不巧的是,她那会迷上了蝶衣。
正常的人,看到蝶衣有小糖了,多半会打退堂鼓,抽屉姐不是,她不但有一颗恋爱脑,还非常自恋,她认为能把蝶衣掰回来,因此各种疯狂的追求蝶衣。
哪怕蝶衣不答应,她也不在乎,见缝插针的不放过每一个和蝶衣见面的机会。
蝶衣呢,只把她当后辈新人那样对待。
时间一长,蝶衣实在被缠的没办法了了,认了抽屉姐为干妹妹。
正常人早就看清现实了,抽屉姐不,她借着干妹妹的身份,各种接近蝶衣。
但双方的关系也就止步于此,蝶衣没给她更进一步的机会。
见蝶衣油盐不进,抽屉姐被伤到了,痴痴狂狂的。
人一旦陷入这种境地,就容易走极端,抽屉姐也是。
她这种状态,很快便被密切关注蝶衣的黑衣阿赞注意到了,于是他秘密找到抽屉姐,告诉抽屉姐,他有办法,能让抽屉姐和蝶衣“有情人”终成眷属。
“她信了?”
听到这,我没忍住,打断了二叔。
“信了!”
二叔点点头,说道:“一来港岛当时流行这类邪门的手段,二来这个小抽屉当时爱蝶衣爱的有点癫狂了,只要有一点希望她都不会放弃!”
“那她怎么做的?”我问道。
“她借着一个机会,割破了蝶衣的手指,弄到了蝶衣的血,然后把蝶衣的血,给了那个黑衣阿赞!”二叔叹了一口气说道。
“草!”
听到这,我没忍住,爆了一句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