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再笑故意四处瞅了瞅,俯在他耳朵上说道:“记住,这街上贼多,老伯换了银子以后,赶紧拿着银子回家。”
西老伯四处看了看,感觉谁都像贼,拿着珍珠一溜烟跑了。
这一切都被雁翎看在了眼里,她赶了上来,叫道:“你竟然把‘宝象珠’这样的宝贝给了那个独臂老头?”
王再笑对着她一直笑:“是啊,这颗珍珠足够他吃穿一生了。”
雁翎急道:“你……”
王再笑补刀道:“姑娘不是说这次不是冲着‘宝象珠’来的吗?你该不会想去追回它吧?”
雁翎瞪了他一眼,只能看着西老伯远去,她恨恨的说道:“当然不会。”
几人无话,夜里便投宿到县城的客栈里。
第二天一早,王再笑叫醒赫连正与洛神花。
赫连正问道:“雁翎姑娘呢?”
王再笑满脸笑意:“不见了。”
洛神花说道:“看来她真的去追那独臂老人了。”
王再笑点了点头,满意的说道:“战双川也不会再跟着我们了。”
赫连正担忧道:“战双川万一追上她怎么办?她又会不会为难那位老伯?”
王再笑摇了摇头说道:“战双川的武功虽然高,但真想追上雁翎姑娘恐怕也不那么容易;而西老伯久在西北,与杀手集打了多年交道,看似憨厚的他身上透着一丝狡猾,想来他也不容易被雁翎找到。”
赫连正仍然不放心,说道:“但愿吧。”
王再笑宽慰道:“就算雁翎姑娘真的追上了西老伯,也不过是抢回‘宝象珠’,她绝对不会伤害一个残疾老汉的。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安心的去杀手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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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一,西北大漠,买命镇。
买命镇本来是西域各国商贾来往大漠时歇脚的地方,由于此地为西域与天朝的必经之路,渐渐的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就形成了一个繁华的小镇。当时大家都叫它“平安镇”,寓意在这大漠之中能保商旅平安之意。后来,“死神”带领的众杀手占据了这个地方,赶走了原本镇上的那些居民,将其改名为“买命镇”。
买命镇虽然被称之为“镇”,但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只不过是沙漠里一个方圆几十里的土城堡。其四周的城墙为黄土砌成,虽是土墙却高约数丈,唯一通往城中的入口就是正东的土城楼门,门楼上方刀刻三个字——“买命镇”!这土城楼门虽然高大,却无人看守,来往大漠之人都可以自由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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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命镇处于宋、辽、夏三国交界之处,虽然暂属西夏势力范围之内,但因城镇中乃是杀手集的驻地,驻有大批中原杀手和各国穷凶极恶之人,实际上是一个三不管的地界。也正因此,买命镇虽然有别的地方无可比拟的“自由”,却很少有人愿意来这里。
城内虽没有城外的风沙满天,却也是尘土四起,一条条破旧不堪的街道、用沙土砌成的茅草屋,再加上黄昏时西落的夕阳,构成了一道带有死亡气息的凄美风景。
进入城内迎面是一条贯穿东西的中心大街,每逢初一、十五,这条原本荒凉到半个人也看不见的大街上就会挤满五湖四海的江湖人,他们都是来赶集的,而这条街所逢的集市就被人称作“杀手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土城虽然荒凉,但平常该有的却一样都不少:镇上唯一一家赌场——“坟场”、唯一一家客栈——“阎王店”、唯一一家酒馆——“穿肠馆”、唯一一家青楼——“勾魂楼”,这些都是土城内“最豪华”的设施,也是为外乡人准备的。
“坟场”虽然是赌场,但却也是订购杀手的中介场所。他的内堂有一间昏暗的密室,现在正有一个带着白银鬼面面具的老者端坐在密室的虎皮椅上,“索命王”乔不败则毕恭毕敬的站在堂下。
面具老者问道:“西门舞已经安顿下来了?”
乔不败低头回道:“已经安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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