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觉得要遭不住,何况潘爱莲一个体质普通的女人。
潘爱莲愣了下,她稍稍松了口气。
随即甜蜜蜜地凑近,就要亲叶飞鹰的脸颊,“嗯,我这两天的确身体有点不适,又担心你没尽兴,会对我不满。
不是就好,呼,人家其实也挺怕的。”
叶飞鹰食指挡住了她的口红花了的红唇,“好歹漱漱口。你这种极品,我疼你还来不及,别整天胡思乱想。”
“讨厌,你又嫌弃人家没擦嘴!”
潘爱莲扑进叶飞鹰怀里,一阵撒娇扭动。
一度差叶飞鹰差点难以自拔。
还好她嫌弃郑春荣。
否则那老乌龟,哪里能活到现在啊。
办公室里你侬我侬了一会儿。
离开百春堂时,已经临近傍晚。
叶飞鹰送她回去,并没有留在郑家。
准备晾她几天。
毕竟每次都吃太饱的话,积年累月,胃口就会变大。
光阴似箭,铁杵磨成针啊。
更主要叶飞鹰深知现在处境。
尽管眼前危机解除。
但这两天的遭遇,但凡他实力和人脉弱一点。
无论是郑春荣还是阮金宝,都能置他于死地。
哪里有享受温柔乡的机会。
眼下,看似已经风平浪静。
但越是这样,他就得越警惕和努力。
同时也察觉到了潘爱莲的一些问题。
她之所以这么殷勤热切,能嗦会道。
多少因为害怕叶飞鹰抛弃她。
或者像郑春荣那样,没两天就腻了,在外边找其他女人,让她独守空闺。
所以潜移默化,她有时候殷勤太过,姿态放得太低。
希望靠自己的身体绑住叶飞鹰,这种想法算不上错,但时间久了,容易出问题。
总之,不管是为自己考虑,还是维护两人关系。
叶飞鹰都有必要注意一下尺度和距离。
……
离开郑家。
叶飞鹰本打算去二婆炖罐店。
“飞鹰!”
路边的服装店,一男一女两名青年走出。
都是二十来岁的年纪。
女子身材姣好,模样清秀,透着一抹清纯。
叶飞鹰一听到声音,就认出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