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呈,你有看见珍珠和元宝吗?”林念拉着男人往外走,“天气真热呀,咱们去给宝宝们送点冰饮子喝。”
殷呈不轻不重地“嗯”了一下。
林念鬼鬼祟祟看了周围一眼,然后迅速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
殷呈心里暗爽,但是脸色还是非常不好看。
“你老是跟兰书拌嘴,你在那里他肯定没办法好好学。”林念说,“好老公,你就别生气了嘛。”
“老公……”林念哄男人简直可以说是易如反掌,“给你捏我的肉肉,你消消气。”
殷呈耳朵一动。
林念继续说:“那我穿异族小裙给你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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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呈:“一言为定。”
爽!
林念叹了口气,呈王殿下也就这点追求了。
至于当天冰饮,珍珠和元宝究竟有没有喝到,并不重要。
因为殷呈说:“他们已经长大了,口渴知道找水喝。”
再说林四一家。
林云堂还是头一回品尝到夫郎做出来的正常食物,一时之间还有些感动。
在他心里,自家夫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哥儿,能亲自为他洗手作羹汤,便已经是他的荣幸了。
至于能不能入口,林云堂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虽然他不在乎夫郎的手艺是好是坏,可偶然间吃一回味道好的,自然是心中欢喜。
但是他一贯喜怒不形于色,也只有兰书才能从他那双眼睛里看出他的心情如何。
兰书一会儿逗一逗夫君,一会儿又捏儿子脸颊,心情也变得很好。
彩霞城夏季炎热,也只有晚市还算热闹。
晚上一家三口去逛了晚市,兰书把儿子从头到脚全都换新了一遍。
他在彩霞城时,儿子一直是跟着林云堂在西南。
父亲养儿子,那必定是相当粗糙的。
吃饱穿暖就行,完全不考虑美观。
经过兰书这一打扮,林北枕瞬间就变成了衣着华贵的富家少爷。
亮眼极了。
元宝见到表弟穿新衣,想去找自家小爹也买一身。
结果他还不曾靠近主楼呢,就被暗卫打发回来了,为此他还惆怅了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