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1965年5月16日
香港
阿秀同时拍的两部片子,一部已经杀青,正在后期制作;另一部武侠片已经上映,但反响远不如《梁祝》。一些无聊的八卦流言开始在小报上流传,有说她与黑社会有染的;有说她与大导演同居的;更有甚者,说她已经是沙老板的外室了,因此,沙老板力捧她成为“第二个林黛” 。表面莺歌燕舞的文娱圈逐渐向初出茅庐的阿秀展示了其狰狞的一面,让她不胜其扰又无力应对。
去年7月,香港第一女星、四届“亚洲影展”影后林黛在其最当红之际,在香港跑马地寓所服用过量的安眠药并开煤气自杀,引起香港及整个亚洲影坛的震撼,也给了被视作“林黛接班人”的阿秀强烈刺激。
论家庭背景,林黛的爸爸是李宗仁先生的秘书程思远,公公是曾经的“云南王”龙云;
论影坛成绩,林黛是57、58、61、62四届“亚洲影展”最佳女主角获奖者,在亚洲影坛影响力无出其右;
论情商魅力,林黛性格开朗,活泼热情,又与人为善,多少当红男星、大导演及富商都为之倾倒;
论个人财富,林黛自1952年出演了由沈从文先生的小说《边城》改编的电影《翠翠》一举成名以来,一直是香港电影界的最当红女明星,拿最高的片酬和工资,却律己甚严。五十年代拍片间隙,中午常常只吃碟蛋炒饭,连加个八毛钱港币的汤都不舍得。
……即便如此,林黛依然因为感情受挫,加上流言纷扰,毅然撒手人寰。
凡此种种的比较,让阿秀感到自惭形秽,第一次从内心对今后在电影圈的发展产生恐惧。她很想有个知心朋友能倾听自己内心的诉说,为她拨开迷茫,指明方向。
可是,她在电影圈里立足未稳,没有可以交心的朋友。迅速蹿红,固然吸引了大批影迷,但在同行内部却引来更多的嫉妒、白眼和流言。这让她的生活仿佛冰火两重天:社会上是不断的鲜花、宴会、签名、闪光灯;影棚里则遭遇故意的冷眼、挑剔、孤立、粗言恶语,使她在大多数时间里郁郁寡欢。作为明星的陈黛芳这样的现实与当初单纯喜欢表演艺术那个阿秀的憧憬相距太过遥远。
她向公司老板请求,先不接新片了,想进演员训练班充充电,顺便休息一阵子。老板同意她到训练班跟班学习,却没同意她暂时息影的要求,毕竟不舍得这棵刚长成的摇钱树。
今天是礼拜天,趁着天气好,她打电话约田之雄一起去长洲玩,一来外岛人烟稀少,不会被影迷认出;二来她想跟阿雄哥倾诉一下内心的苦闷,让他给拿个主意。在她心目中,也只有阿雄哥可以交心了。
田之雄岂有不知阿秀芳心暗许的意思,他从心里喜欢这个单纯漂亮的姑娘,虽然他已经与欧淑芬解除了婚姻关系,与阿秀的交往没有了那层负罪感,但他不愿意再把阿秀卷入危险中来。说实在的,有段时间他内心充满了挣扎和不舍,甚至有主动向组织上汇报的冲动,但随着阿秀在很短时间里迅速走红,他明白,一个当红明星与他所从事的秘密工作之间赫然存在着一条巨大的鸿沟,理智把他萌动的感情压抑得越来越缥缈。更要命的是,以他现在的双重身份,他的婚姻已经不是他做得了主的了,即使大陆的组织上同意了,台湾情报局方面能否同意还不好说呢。他决定,长痛不如短痛,找个恰当的时机向阿秀摊牌。
想到中六组的借调,他怕以后不容易再找机会跟阿秀述说,因此,接到阿秀的电话,他立刻就答应了。
虽然田之雄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当他见到阿秀的一瞬,还是被她的模样深深吸引了。她薄施粉黛,秀发扎成一束马尾,头上还架着副大号墨镜,紧身的白色T恤和蓝色短裤勾勒出傲人的玲珑曲线,修长的光腿蹬着一双白色的系带球鞋,右肩晃里晃荡随意挂着个包包,笑语盈盈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
阿秀看着田之雄有些目瞪口呆的样子,满心欢喜,嘴里却嗔道:“怎么,才多久没见就不认识了?”
田之雄感叹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啊!你这样子比走红毯那身装束好看多了。”
阿秀一见田之雄,那股调皮劲儿又冒出来了,甜甜蜜蜜地挽起田之雄:“你要喜欢,我天天这么穿。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