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事:从七品。
断事司
- 洪武十七年,五军各设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均为从九品。
- 洪武二十三年,升五军断事官为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分为五司,司设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各理其军之刑狱。
照磨所
洪武二十九年,置五军照磨所,设照磨等官职,专掌文牍,但具体品级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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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指挥使司:
卫指挥使司主官
- 指挥使:正三品,是卫所的最高长官,全面负责卫所的军事、行政等事务。
- 指挥同知:从三品,通常设二人,协助指挥使处理卫所事务。
- 指挥佥事:正四品,协助指挥使和指挥同知管理卫所各项工作。
镇抚司
- 卫镇抚:从五品,负责卫所的司法、治安等事务,维持卫所内部的秩序。
经历司
- 经历:从七品,负责处理卫指挥使司的文书、档案等事务,是卫所内部重要的文职官员。
- 知事:正八品,协助经历处理日常事务。
- 吏目:从九品,负责具体的文书工作和一些杂务。
其他属官
包括仓大使、副使等,负责卫所的仓储、后勤等事务,品级通常较低,未入流或从九品以下。
亲军卫指挥使司指的是:“锦衣卫指挥使司,金吾左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
地方卫指挥使司指的是:“北平都司、陕西都司、山西都司、山东都司、浙江都司、江西都司、四川都司、福建都司、湖广都司、广东都司、广西都司、辽东都司、河南都司。
陕西行都司、山西行都司、福建行都司、四川行都司、湖广行都司。”
特殊卫指挥使司:“中都留守司(专门守护黄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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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户所:
千户所主官
- 正千户:正五品,是千户所的主要长官,负责千户所的全面事务,包括军事训练、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
- 副千户:从五品,协助正千户处理千户所事务,在正千户不在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代行正千户的职责。
镇抚
- 所镇抚:从六品,负责千户所的司法、治安等事务,维持千户所内部的秩序,处理士兵之间的纠纷和违纪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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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目
负责千户所内的文书档案管理、日常事务记录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未入流或从九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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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职:
三司
—承宣布政司:
左右布政使,从二品
左右参政,从三品
左右参议,从四品
提刑按察使司:
按察使,正三品
副按察使,正四品
佥事,正五品
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正二品
都指挥同知,从二品
都指挥佥事,正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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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
主官
- 知府:正四品,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负责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
属官
- 同知:无定员,正五品,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
- 通判:无定员,正六品,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知府有监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