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15分钟!”
“合议庭进行合议,15分钟后宣判!”
嘀嗒嘀嗒嘀嗒……
15分钟过后。
“咚!”
主审法官敲法槌,道:“经合议庭合议。”
“原告控诉孙庆芬、王志信、李俊伟、许小诺、麦小甜、罗成东一案!”
“本庭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予以确认。”
“对白潇的代理意见全部予以认可并采纳!”
“六被告人的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坏,六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危害严重!”
“对此种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均应严惩!”
“其中被告人孙庆芬,以出卖为目的,未经焦小梅的同意偷盗樱儿,自己的亲孙女在先,后又伙同他人杀害自己的儿媳妇焦小梅,被告人孙庆芬罔顾天理人伦,应当予以严惩!”
“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根据被告人孙庆芬、王志信、李俊伟、许小诺、麦小甜、罗成东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的危害程度!”
“经合议庭决定,《刑法》《刑事诉讼法》判决如下!”
书记员:“全体起立!”
法庭全员起立之后,主审法官继续宣读判决:
“孙庆芬犯拐卖儿桐罪,判无期徒刑!”
“孙庆芬犯故意杀人罪,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庆芬犯组织他人出卖仁躰器观罪,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死刑!”
“王志信犯拐卖儿桐罪,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志信犯组织他人出卖仁躰器观罪,判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