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琪看向尔康:“具体是怎么回事?”
尔康叹了口气:“昨天辛安带着小虎子和宝丫头在京郊的湖边卖姜茶,往回走的时候,遇上了辛安婆家的那个小叔子,辛安看着那孩子抱着一堆衣服,很是心疼,毕竟自己也是真心把他当弟弟的,就过去帮他。小虎子和宝丫头刚好发现了一只野兔子,跑远了去抓,等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那个孩子已经没影了,辛安却……”
永琪问道:“报官了吗?”
尔泰接到:“当然,只是……”
“只是什么?”紫薇颤声问道。
“原本定了是要死刑的,可是辛安的原来婆婆去官府大闹了一场,说这就是家里事,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那个推辛安下水的小孩年纪不大,他们也是想给这个孩子缓刑的。”箫剑说。
尔康补充道:“新年刚过,但是官府还没登记造籍,他在户籍上还是9岁,但是实际又是10岁,《大清例律》规定,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杀人应死者,议拟奏闻,取自上裁。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他们也不知道这孩子的年岁怎么算。”
“而且,这个事你们也不好插手。”萧之航道,“你们身份贵重,要是插手了,庆家还不得说是你们依靠权势压人,到时候闹大了不仅于颜面有损,也会丧失你们的名声。”
尔康挠了挠头:“现在还没开朝,刑部那边也不会现在就把折子递上去,毕竟这事和其他的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